全面推进保险法治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必然要求,是深化保险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进一步提升保险工作法治化水平的迫切需要。《指导意见》对不断完善保险法律制度体系、推进依法监管、加强监督制约、提升保险业依法经营水平、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等方面作出规定。在保险立法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要构建以保险法为核心、以保险行政法规为主干、以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重要组成的保险法律制度体系;加快重点领域立法,及时制定相关制度规范;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增强保险制度的协调性;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在监管执法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要严格依法行使监管职权,积极推进依法决策,完善监管执法程序,提高行政处罚工作质量。在加强监督方面,《指导意见》从切实增强执法监督指导、充分发挥复议的内部监督作用、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在营造法治环境方面,《指导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加强法治工作沟通与联系。此外,《指导意见》对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考核评估、提升信息化水平、推进队伍建设等提出了要求。
保险行业依法经营是保险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强保险监管,依法规范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和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引导保险公司合规经营、公平竞争,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同时,要求保险公司强化守法意识,大力倡导和培育合规文化,按照监管要求切实加强合规能力建设。
近年来,保险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保险法律制度体系初步形成,依法监管水平不断提高,行业依法经营意识日益增强。《指导意见》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保险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下一步,中国保监会将继续采取有力举措,不断推进保险法治建设,为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促进行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