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提上日程

沃保整理
201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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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在人社部2015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李忠明确表示,人社部将进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顶层设计,开展实践探索,下一步会选择一些城市进行试点。

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我国首次提出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这也是在中央文件中首次提出这一概念。如今,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探索终将提上日程。

据有关部门预测,到2035年老年人口将达到4亿人,失能、半失能的老人数量会进一步增多。而近几年来,对于解决老年人长期护理的负担问题,呼声越来越高。

众所周知,中国对社会保险分了5个基本制度: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其中养老保险已逐步扩大到城乡适龄的居民,医疗保险更是实现了全民覆盖。这些制度安排对于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都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还是难以完全满足日益增长的老年人的长期照顾和护理需求,而这种需求不是单一的,而是涵盖了养老服务和医疗照顾,是现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分别独自难以承担的需求;所以,比较好的办法是借鉴老龄化严重的国家的经验,建立专项制度,使之成为社会保险体系中的第六个险种,即长期护理保险。

从国际经验来看,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开始,荷兰、德国、日本等一些国家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相应地采取了一些措施,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实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目前,国内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如山东青岛、吉林长春和上海等地已开展了长期护理保险的探索。

据人社部了解,上述已开始探索此险种地区的效果已有显现,可以有效地分担参保人员在长期护理保险方面的一些负担。

人社部原副部长胡晓义日前则明确指出,我们是这个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而且这个趋势还会加剧,老年人的身体机能逐步地退化,自理能力减弱,这不是一个偶发的现象,不是小概率事件,而是必然的、大规模的现象;所以得到长期的照顾和护理的需求十分旺盛和迫切,应当作为我们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指向的重点人群。

在人社部“下一步工作安排”部分则看到,“制定养老保险制度总体改革方案等重大改革举措,着手研究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已被纳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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