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被藏獒咬伤 治疗费共花了3280元
1月8日上午,铜川市南市区发生一起藏獒伤人事件,12名路人被一只沿路流窜的藏獒不同程度咬伤,其中一人就是张先生20岁的儿子。
“藏獒伤人时,我儿子张某在长虹南路一网吧前台收银,一名路人被藏獒追赶跑进网吧试图躲避,儿子上前准备关门时,被追到门口的藏獒一口咬伤腹部。”张先生说,儿子被咬伤后,经检查肚皮上被咬出6个青紫的牙印,随后在铜川市疾控中心注射了狂犬疫苗,并打了10支人用免疫球蛋白,治疗费总共花了3280元。
因为早在1997年,张先生就给儿子在中国人寿买了一份子女备用金保险,其中就有意外伤害理赔一项,8日下午,张先生就拿着报销发票来到中国人寿铜川分公司柜台,“当时我把保险本给柜台客服人员看时,对方称按比例可以报销2800多元,但等把材料拿进理赔室审核后,却被告知只能报销280元的狂犬疫苗注射费用,其余注射10支免疫球蛋白,因不在医疗保险医药报销药品范围内无法报销。”张先生称,保险单上虽明确报销比例,但1997年买保险时工作人员承诺,子女出了意外可以报80%的医疗费,而且几年前儿子意外摔伤了胳膊花了100多元,最后也都是按80%比例都给报了80多元,怎么到现在花费3280元,却只能报280元。“最后在我坚持下,理赔部工作人将理赔金额提到680元,但对这个结果我还是无法接受。”
保险公司:情况特殊将上报特别申请
14日上午,在中国人寿铜川分公司营业大厅,公司理赔部程经理表示:8日下午,张先生到柜台办理子女备用金意外伤害理赔,由于当时柜台客服人员不了解情况,在看了理赔单后告知可以报销2800多元,但经过理赔部审核后,发现张先生儿子花费的3280元治疗费中,除280元的狂犬疫苗在保险报销范围内外,另注射的10支价值3000元的人用免疫球蛋白,并不在陕西省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因此按规定无法报销,“但考虑到张先生儿子的伤情,公司决定对不在报销范围内的人用免疫球蛋白,酌情额外增加理赔400元,共计680元,但张先生对此结果还是不满意。”
随后,从程经理出示的一份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上也证实,人体免疫球蛋白确实不在报销药品之列。而对子女备用金保险中是否有80%报销比例的规定,程经理表示,理赔条款中并没与明确报销比例,只是约定承担意外伤害治疗费,而在治疗费中有些药品是可以报销的,有些药品是无法报销的。
14日上午,经过双方最终协商,中国人寿铜川分公司表示,鉴于张先生儿子被藏獒咬伤伤情确实比较严重,而且8日上午藏獒在市区一次咬伤12人,社会影响较大,公司下一步将张先生的理赔材料上报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进行特别申请,尽最大限度为张先生进行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