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家庭财产保险承担两种状况造成的财产损失,一种是该险种承担的基本责任,主要是包括火灾、爆炸、雷击、暴风雨、洪水等自然灾害,以及飞行物等空中运行物坠落和外来的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及其他固定物体倒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另一种是特约责任,这需要事前由投保人选择其中一种,包括盗窃责任和管道破裂及水渍责任。与此同时,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防止和减少保险财产损失所支付的合理施救费用,保险公司也负责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一些贵重的或价值难以鉴定的物品,如金银珠宝、有价证券、邮票、字画、艺术品等,不在保险保障范围。
购买多少保额才恰当
有人认为家庭财产应当超额投保,万一遭遇意外,就能从保险公司那儿捞回”更多。而实际上作为财产保险的一个险种,家财险遵循补偿性原则,对于超额投保的出险标的,保险公司还是以实际价值作为赔付上限,这是防止投保人借超额投保来牟取不当利益。而且即使订立合同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和投保金额差不多,只是因为标的的市价自然下跌,出险后,保险公司也是按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额,超过部分的保额无效。
那么,既然保险公司实行损失多少赔多少”原则,一些投保人遂将家庭财产进行不足额投保,比如,明明有300万元的财产,只投保100万元,孰不知,这样做同样存在风险。
在不足额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有两种赔偿方式一是比例赔偿,即按照保险金额与财产实际价值的比例赔付;二是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即不考虑保险金额与财产实际价值的比例,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照实际损失赔偿。虽然家财险一般适用第一危险”赔偿方式,但这并不绝对。
保险专家表示,若想得到充分的保险保障,投保家财险时,最好根据财产的实际价值,足额按购置价值投保。就算是不足额投保,也建议与保险公司在合同条款中对赔偿方式作出明确约定,从而在出险理赔时,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