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谁能保:30天至15岁
保险责任-保什么:
特别奖励金 在本合同第三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如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20%给付一次特别奖励金。
祝福金 自本合同第三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一次祝福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本合同终止(以较早者为准)。首期祝福金于本合同第三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少儿教育金 自本合同第三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一次少儿教育金,直至被保险人年满17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或本合同终止(以较早者为准)。首期少儿教育金于本合同第三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对于投保年龄为14 周岁的,少儿教育金仅于本合同第三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一次。对于投保年龄为15 周岁的,按下一款约定给付大学教育金,不再给付少儿教育金。
大学教育金 如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大学教育金领取日,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大学教育金。
大学教育金领取日为被保险人年满大学教育金领取年龄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大学教育金领取年龄为被保险人18、19、20 和 21 周岁。
祝寿金 10万元 如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60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我们按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一次祝寿金。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现金价值 (1)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18 周岁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与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 18 周岁的,我们按以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①被保险人在祝寿金给付之前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的105%与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②被保险人在祝寿金给付之后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中小学生购买太平洋东方红·状元红(尊享版)合适吗?交多少?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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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辉,11岁,小学生。应爸爸给它投保了太平洋东方红·状元红(尊享版):年交保费50000元,保险期间终身,保险金额12175元,连续交5年。
应辉可享受的保险利益如下:
固定返还又高又稳
奖励金:当应辉14周岁时,能领取14610元;
少儿教育金:应辉在14-17周岁期间,每年可领取2435元;
大学教育金:应辉在18-21周岁期间,每年可领取6087.5;
祝福金:从14周岁开始,应辉每年可领取2435元直至终身;
祝寿金:当应辉60周岁时,可一次性领取250000元
万能账户二次增值:假设应辉没有领取这些利益,所有返还金进入财富赢家万能账户享受终身理财,日计息月复利,每年复利12次,下有保底,上不封顶。
假设当应辉60周岁退休时,已经存够了一笔丰厚的养老金,他的万能账户价值已经累计到了1665282元,生存总利益已达到1713042元,身故总利益1711842元。
身价保障,资金无忧:假定应辉不幸在未满18周岁时身故全残,太平洋保险公司给付已支付的总保费与保单现价较大者;假定应辉已满18周岁后且在祝寿金给付之前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给付已支付的总保费105%与保单现价较大者,已满18周岁后且在祝寿金给付之后身故或全残的,给付保单的现金价值。
保单独有 专属保障:法律保护,安全性高。法律赋予人寿保险专属的特殊功能;指定收益,安全传承;灵活周转,护航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