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介绍,针对农村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我国于2003年与2007年分别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健全全民基本医保体系、满足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近年来,城乡分割的负面作用开始显现,存在重复参保、重复投入、待遇不够等问题。
为此,国务院出台《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决定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保险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居民不再受城乡身份的限制,按照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
该意见明确,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如有困难,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意见要求各地完善参保方式,促进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
意见明确,建立统一筹资政策,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对于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用两至三年时间逐步过渡。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依据意见要求,将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各地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目录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医保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并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复合支付方式改革,形成合理的医保支付标准。
权威解读
看病报销将不再分“城里人”“农村人”
——专家解读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二合一”将带来哪些变化
制度更加公平
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意见提出“六统一”的要求: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
“这意味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城乡居民不再受城乡身份的限制,参加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按照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城乡居民能够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医疗保障研究室副主任顾雪非说。
目前,我国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形成,覆盖人口超过13亿,但仍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救助四项基本医保制度。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制度城乡分割的负面作用开始显现。顾雪非说,医保制度不统一带来的问题主要在于 “三个重复”:同一区域内,居民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贴、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重复建设。
顾雪非认为,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只是一方面,还需发挥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多项制度的合力,切实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降低居民就医负担。
保障待遇更加均衡
山东,是全国首批实行城乡居民医保并轨的省份之一,自2013年底开始逐步建立并实施全省统一、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实施“两保合一”后,家住山东潍坊临朐县上林镇东洼子村的王庆海少跑了不少“冤枉路”。“以前,我们住院医疗费全部自己付,出院后再回去报销。现在,我的住院费在医院可以直接报掉了。” 实施城乡医保一体化后,王庆海看病能跟城里人享受一样的待遇。这不仅意味着医保报销更便捷,还意味着他们医保用药范围由原新农合的1127种扩大到2500种,增加了1倍多。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副会长吴光介绍,从目前已经推行“两保合一”的省份来看,基本推行的是“目录就宽不就窄、待遇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这意味着整合后,百姓可享受的基本医疗“服务包”可以向较高的标准看齐,其中包括医保报销的范围扩大和医保用药范围的扩大。
此外,整合后基本医保统筹层次也提高了,此前在新农合的政策下是县级统筹,整合后提升为市级统筹;以前到市里的医院就医属于异地就医,整合后就不是异地就医了,保障待遇也相应会享受本统筹地区的政策。
管理更加统一
统一定点管理和统一基金管理,是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重要内容。
意见提出,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强化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对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同等的定点管理政策。城乡居民医保执行国家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
“这有利于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医疗保险遵循"大数法则",参保规模越大,基金的抗风险能力越强。当然,还需通过支付制度改革、加强医疗服务监管等方式,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顾雪非介绍,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可以提高医保基金的“共济”能力,从而进一步解除参保者的后顾之忧,增加群众看病就医的“底气”。
顾雪非介绍,通过统一定点管理、整合医保基金、整合经办资源、提高统筹层次等措施,参保居民还可以享受到城乡一体化的经办服务。同时,制度整合后,实行一体化的经办服务管理,消除了城乡制度分设、管理分割、资源分散等障碍,城乡居民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更加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