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指标体系》从宏观层面系统梳理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具体路径,从微观层面全面考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险企业的社会责任,是全面反映我国保险业功能作用的首次尝试。《指标体系》坚持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面系统、灵活扩展、操作性强四项原则。
《指标体系》以保险业三大功能和五大体系为依托,全面系统地分析了保险在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价值创造等方面的作用,并结合当前保险业服务“五大体系”建设的主要路径,搭建形成保险功能作用发挥的三层核心框架。第一层从保险基本功能入手,分为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和价值创造等4类;第二层以“五大体系”为核心,分为一般风险保障、服务防灾减灾、服务农业保障、完善现代金融、完善社会保障、参与社会管理、创造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等8类;第三层根据保险的具体险种和业务类别,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融资支持、税收贡献和吸纳就业等23类。
《指标体系》包括核心指标和参考备用指标两类,共计97个。核心指标是最终纳入指标体系框架的、用于反映保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正式指标,共64个。参考备用指标是用于对正式指标进行补充说明、供各级机构选择参考的备用指标,共33个。
下一步,中国保监会将定期开展保险业功能服务指标测算,每年度发布全国保险业功能服务情况报告,还将鼓励各保监局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灵活运用保险业功能服务指标体系开展相关分析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