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一是支持保险机构通过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形式参与天津健康服务产业链整合,通过发挥比较优势参与医疗体制改革,形成合理的多元办医结构和医疗服务竞争机制。
二是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有资质的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人口健康数据应用业务平台建设。
三是巩固现有商业保险定点医院制度的评价、协调和退出机制,强化商业保险机构和医疗卫生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