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此次调整,是在总体费率水平降低的基础上,将工伤风险类别由原来的三类细化为八类,并在细化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的基础上重新确定了基准费率标准,通过调整,实现了“总体降低”的目标要求,最低行业基准费率由0.5%降至0.2%,最高行业基准费率由2%降至1.9%,政策平均费率由1%左右降至0.75%左右。同时,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待遇水平不会因为费率调整而降低。
各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应于今日起至2016年4月10日,持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核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