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定点又想改?
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对于从未办理普通门诊统筹选点、首次申办选点的参保人,可凭医保就医凭证(医保卡或社保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拟选定医院首次进行普通门(急)诊就医时办理确认选定医疗机构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需先办理“小点”选点手续后,再办理“大点”选点手续。
对于在上一个年度已经选点、在新年度想变更选点的参保人,可自新年度开始时,带上医保就医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新选点医院办理重新选点手续。
若新年度已在原选定医院进行了普通门(急)诊就医,但又想改选其他医院的,参保人需满足一定的变更条件方可办理,具体包括:参保人发生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工作单位流动,或者因定点医院资格变化等情形需变更“选定医院”。参保人须持就医凭证及以上变动情形的有关资料到市医保任一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选点变更即时生效,参保人可按规定在新选定的医院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市医保局提醒,按照以往经验,会有较多参保人在新年度开始时扎堆办理选点,其实大可不必,选点手续任何时间办理都是有效的,所以为节约时间,在需要就医时顺便办理选点即可。
“两定资格审查”
取消改为协议管理
从市医保局了解到,目前市医保局已基本完成三年一度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签订工作,2016年将有1400余家定点医院(含村卫生站)、1700余家定点药店为参保人提供医保医疗服务。定点医院的名单大体没有变化,具体名单市民可以登录广州市医保局官网查询。
此外,国家已经取消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两定”资格审查,改为协议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长期协议与短期(如年度)协议相结合的办法探索动态协议管理。经办机构和医药机构双方的基本权益和义务,购买的医疗、药品服务范围等可在长期协议中约定;医药机构一段时期(如年、季度、月)提供的服务量、付费方式、付费办法和标准、考核指标以及其他管理要求等可在短期协议中明确。并探索通过参保人员满意度调查、引入第三方评价、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市医保部门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两定”的相关管理办法会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作出相应的修改。
医保门慢病种范围扩大到20种
关于医保的另一个利好消息是门诊慢性病新政也将于明年起正式实施,自明年1月1日起,医保门慢病种范围扩大到20种,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每月最高支付限额也从每人150元提高到200元,每位参保人可选择三种门诊慢性病享受医保门慢待遇。
大体而言,门慢申办同以往并无变化,只是更加方便了。新增门慢待遇的参保人直接到相应的定点医院诊断,在医保定点医院审核、确认,并由定点医院协助参保人办理门慢待遇申请手续后,参保人享受的门慢待遇即时生效。
高血压门慢诊断医院扩至基层医院
而值得注意的是,个别就医管理有部分调整,参保人将更加方便。其中,部分病种的诊断定点医院范围有所调整:可开展高血压病门慢诊断的医院范围扩大到包括基层医院在内的所有有资质的定点医院;诊断帕金森病的定点医院范围调整为二级或以上级别的定点医院;重性精神疾病门慢的诊断为具备开展精神病专科诊疗资格的二、三级定点医院,以及精神病专科定点医院。具备诊断资格的定点医院范围进一步扩大,将更方便参保人办理业务。
由于门慢病种范围的扩大,例如原肝硬化(失代偿期)扩大到肝硬化,原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扩大到重性精神疾病,所以已申办上述两种门慢待遇的参保人在新政实施后直接享受扩大后的门慢待遇,即原享受肝硬化(失代偿期)门慢待遇的参保人直接享受肝硬化门慢待遇,原享受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门慢待遇的参保人直接享受重性精神疾病门慢待遇。而其他原已确诊并申办门慢待遇的参保人,可直接继续享受原有的门慢待遇。
温馨提示
办理变更有条件
原已申办三种门慢待遇的参保人,如需改为申办新增加的病种的,按照原门慢变更手续办理。办理变更的需具备以下条件:原申办的病种申请生效时间超过12个月;在办理变更手续当月,原已确认的指定慢性病未享受过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如满足上述条件可直接到定点医院办理变更手续,新申请的门慢待遇自申请日起即时生效。温馨提示一下,如需了解更多新社保年度的医保待遇及其他广州医保最新动态,可关注广州医保公众微信号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