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我,我开车压到人了!”12月21日下午2点25分左右,镇海蛟川辖区民警接到一名男子电话,对方自称姓韩。民警赶到现场,远远就看到一辆停着的面包车,车身下躺着一名中年妇女,报警人韩某正是面包车驾驶人,车下那名被压的中年妇女是他的妻子。
经了解,这并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据韩某说,当天早上,夫妻俩为了何时回老家探亲的问题争执不休,夫妻俩就想着,下午开车去江北街道孔浦社区,找儿子拿主意。谁料,怒气未消的妻子在镇骆路与庄俞公路叉口遇红灯停车时,突然跳下车,怒拍车子前窗,让韩某下来理论。
此时,路人都朝夫妻俩看过来,韩某火气冲头,根本不想理会妻子,一怒之下竟踩下油门开动车子。妻子紧追不舍,一手紧拽着驾驶座外门把手,一手敲打车窗,不愿放弃。韩某不予理会,反而加速拐弯至镇骆路,突然,“啊”的一声,一个踉跄,妻子摔倒,车子左轮一下就从妻子身上碾压过去。韩某吓得赶紧停车报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经诊断,其妻腿部等多处受伤,所幸并无大碍。事后,二十多年驾龄的老司机韩某,后悔万分,为一点家庭琐事开“赌气车”,竟伤到自己至亲之人。
自己开车撞自家车,不赔
包括人保、人寿、大地保险在内的长沙多家保险公司表示,由于被撞的两辆车都属于同一保险人,是他本人名下的财产,事故中不存在第三者,所以不能按商业险中的第三者险来理赔。而车辆“交强险”中又规定得第三方受益,因为保险人不能互为第三者,也不能用该险来理赔。
“在交强险范围内,所以就无法进行理赔。”
“若车主给2台车都购买了车辆损失险,就可以根据事故责任比例来理赔。”据中国平安客服介绍,朱先生遇到的情况只能走车损险的理赔流程。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解释,对于此类案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但一般来说,责任方和受损者是同一人,是不能获得保险公司第三责任险的理赔的。但如果只有一辆车投保的话,可以按照第三责任险对已投保的车辆负责。
别人开我的车撞我的车,不赔
市民陈先生拥有一辆宝马越野车和一辆丰田皇冠车。日前,陈先生将丰田皇冠车借给朋友黄先生驾驶,结果黄先生开着这辆丰田皇冠车撞上正开着宝马越野车的陈先生,造成两车不同程度的损坏,交警认定黄先生承担全部责任。陈先生支付了宝马越野车维修费7万余元,以及相关拖车费、评估费。
因丰田皇冠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陈先生就宝马越野车受损向其丰田车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保险公司则称,投保人或其允许的人驾驶车辆,造成第三人损失,保险公司才予以赔偿,而此事故中,双方车辆均属陈先生所有,陈先生不是“第三方”,不构成保险责任,拒绝了赔偿。
开车撞到自家人,不赔
所谓第一者、第二者是指保险人、被保险人(驾驶员视同于被保险人),除去这些人以外的,都视为第三者。在保险条款中规定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不属于“第三者”的范畴。所以,如果车辆撞到自家人,商业三者险条款中规定为免责。
同理,车辆之间互碰,如果属于同一单位所有,则不能互为第三者,根据条款规定,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
提醒
13种情况不赔
请看清楚
汽车保险中的免责条款是大家最为头疼的问题,记者整理了13种容易被忽视的保险不赔的情况。
1 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或者临时牌过期期间造成的损失,不赔。
2 车辆未在规定时间内年检或者未通过年检出事造成的损失,不赔。
3 车辆修理期间出事故造成的损失,不赔。
4 在收费停车场丢车,不赔。
5 被保险人主动放弃追偿权的,不赔。
6 驾驶证丢失、损害以及更换期间驾车造成的损失,不赔。
7 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赔。
8 车辆的新增设备损害,不赔。
9 非整车丢失,不赔。在机动车辆附加盗抢险条款中也规定,非全车遭盗窃,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10 轮胎及轮毂单独或同时损坏,不赔。
11 车灯或者倒车镜单独破损,不赔。
12 发动机涉水操作不当的,不赔。
车主必须注意,在严重浸水情况下,千万不要强行启动发动机,应该在第一现场向承保的保险公司报案,由专业人士到现场施救。
13 未定损直接修车,不赔。
如果车辆在外地出险,也要先定损再修车,否则保险公司会因为无法确定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