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联合财险“乐居保”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保险条款及投保规则

沃保整理
2015-12-08 17: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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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财险是个人和家庭投保的最主要险种。凡存放、坐落在保险单列明的地址,属于被保险人自有的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投保家庭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的投保范围一般包括房屋及房屋装修,衣服、卧具,家具、燃气用具、厨具、乐器、体育器械,家用电器;附加险有盗窃、抢劫和金银首饰、钞票、债券保险以及第三者责任保险等。下面,沃保小编就中华联合财险“乐居保”家庭财产综合保险进行详细的介绍,让大家更进一步了解家财险的重要作用。

 

产品分类:财险

适用人群:自有房屋、租住房屋或出租房屋的有“财”家庭。

保障范围:为被保险人提供因为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造成的多种家庭财产损失的保障。

保险责任:

房屋及其附属社保

保障金额 5-50万

保障范围: 因火灾爆炸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损失,我们进行赔偿。

室内装潢

保障金额 1-10万

保障范围:因火灾爆炸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损失,我们进行赔偿。

室内财产

保障金额 1-10万

保障范围:因火灾爆炸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损失,我们进行赔偿。

家用电器用电安全保险

保障金额 0.1-1万 ,且不得超过室内财产保额

由于供电线路意外事故或供电部门失误致使电压异常而引起家用电器的直接损毁,我们进行赔偿。

管道破裂及水渍保险

保障金额 0.5-5万 ,且不得超过室内财产保额

因室内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或暖气管道(含暖气片)突然爆裂致使水流外溢或邻居家漏水造成室内财产的损失,我们进行赔偿。

第三者责任保险

保障金额 1-5万

被保险人(或其同住的家庭成员)在其所居住的住所,由于过失和疏忽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在法律上应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我们负责赔偿。

监护人责任保险

保障金额 0.1-0.5万

户主的监护对象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由户主承担的赔偿责任,我们负责赔偿。

监护人责任保险

保障金额 0.2万

户主或其同住家庭成员雇佣的家政服务人员,在从事家政服务时遭受意外事故导致的伤害,依法由房主承担的医疗费用和赔偿责任,我们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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