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场化运作是大势所趋,选择投资市场至关重要。从本质上来说,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与中国居民的社会保障息息相关,因此,选择中国股票市场进行投资,不仅有利于实现投资人与受益人相对融合,而且有利于中国居民参与监督,防止出现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和社会养老保险受益人的利益。
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数额庞大,但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人不可能一次性将所有资金都投入中国的股票市场。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入中国股票市场,必须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必须充分考虑到中国股票市场的承受能力,必须成为中国股票市场的稳定器。
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中国股票市场必须坚持下列原则:首先,必须坚持风险可控的原则。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在投资的过程中,必须把风险控制作为第一要务,选择那些规模相对较大,投资前景相对较好的上市公司,并且选择有利时机,以合理的价格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中国的股票市场大起大落,从而给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其次,必须坚持信托经营原则。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不是公益性投资,而是特殊信托投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人应当选择具有丰富商业投资经验,并且具有良好社会信誉的信托投资机构从事专业投资活动,在投资的过程中必须按照公开的原则,随时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人提供投资报告,以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人在信息充分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决定投入股票市场资金的数量以及投资的速度。必要的时候,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可以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符合资格的信托投资机构,防止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作过程中出现暗箱操作、非法经营的现象。获得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信托投资资格的信托机构必须公开自己的财产信息,必须公开自己的经营情况,必须公开信托投资机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信息,防止出现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的现象。
第三,必须坚持国家审计的原则。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同于其他社会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关系到亿万中国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因而容不得半点闪失。国家审计机关应当随时跟踪基本养老保险信托投资经营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和责任审计,如果发现信托机构在经营过程中玩忽职守,从而导致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信托经营出现重大损失,那么,应当追究信托经营机构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运营,也只有这样才能督促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信托机构在法律和合同的约束下确保委托人获得稳定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