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海航偿付能力问题严重不足 股东增资是唯一出路

沃保整理
201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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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保监会下发监管函,新光海航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光海航人寿”)因偿付能力不足,自2015年11月23日被禁止开展新业务。记者了解到,作为合资公司,新光海航人寿目前面临的难题是,中方股东海航集团已另起炉灶新成立了一家寿险公司,何时能实现增资仍是未知数,未来不排除股权被甩卖的命运。

资本金压力爆发

保监会日前公布的2015年33号监管函显示,因为新光海航人寿2015年2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79.71%,偿付能力溢额-1.32亿元,属于偿付能力不足类公司。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保监会责令新光海航人寿自2015年11月23日起停止开展新业务,但续期业务不受此限制。

记者了解到,这已经是新光海航人寿两年来第二次收到保监会的监管函。前一次是2014年3月11日,因截至2013年4季度末公司实际资本为0.45亿元,最低资本为0.40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13.29%,属于偿付能力充足Ⅰ类公司,新光海航人寿被暂停增设分支机构。

资料显示,新光海航人寿是由新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湾)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于2009年3月2日注册成立,目前注册资本金5亿元人民币,双方各出资约2.5亿元。公司总部设在北京,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及相关再保险业务,目前已在北京、海南、陕西开设了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

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被叫停开展新业务,对于本来发展就缓慢的新光海航人寿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据了解,今年前9个月新光海航人寿保费收入下滑36%,在寿险市场中排名倒数第四,此前该公司已经连续六年亏损。

而此次事件的根源就在于资本金短缺。据业内人士介绍,保险企业越要做大业务规模就越需要更多的资本金支撑,与其他中小险企快速发展、股东动辄数亿甚至十几亿元的增资相比,新光海航人寿成立6年多资本金却只有5亿元,显然难以满足业务发展需求。

股东掣肘不断

对于新光海航人寿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股东之一的新光人寿认为,主要是海航集团增资不到位造成的。

据了解,在新光海航人寿成立4年之后的2013年,新光人寿和海航集团曾计划再增资5亿元,双方各自再增资2.5亿元。但在新光人寿在2014年6月已完成增资预案的情况下,海航集团却迟迟未增资,致使新光海航人寿逐渐陷入困境。

有分析人士认为,寿险公司获利不同于其他企业,最少要7、8年甚至10年才有机会开始赚钱,而且随着业务拓展越多,责任准备金的提存压力也越大,在没有获利又必须年年投入资金的情况下,股东不看好保险公司发展、不愿增资也属正常。

不过记者注意到,海航集团并非不看好保险业,在不对新光海航人寿增资的情况下,去年底,海航集团由旗下海航资本控股的渤海租赁联合另外5家企业成立了渤海人寿,当时的注册资本金为8亿元,时隔不足一年,渤海人寿又将获得大手笔增资50亿元。

其实,类似情况在合资保险公司中并非新鲜事,比如此前中法人寿、恒康天安人寿、交银康联等都因中外方股东在经营理念上的分歧而分道扬镳。一位保险分析师认为,目前来看,合资保险公司都不算特别成功,就算是各占50%的股份,经营的理念、股东方的需求还是达不到一致。国内资本进入保险业是看上了保险业的低成本优势,但是境外的企业还是想深耕国内保险业。

目前来看,新光海航人寿想摆脱困境,其一就是劝服海航集团进行增资,只要海航2.5亿元增资款到位,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就迎刃而解。再就是寻求新的合资方,在新光人寿不退出的情况下,这就要看海航集团所持股权要价几何,是否有愿出高价的接盘者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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