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日起109个病种纳入昆明市医疗保险病种结算范围
结算病种
病情分级明确、疾病相对多发、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
代表疾病:乳腺癌、肺癌等较多发的恶性肿瘤,以及胆结石、阑尾炎、白内障等常见多发病
新增原则
易进行病情分级,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
代表疾病:恶性肿瘤术后放疗等
减少原则
不易诊断病情轻重的部分病种被剔除出结算范围
代表疾病:肺炎等
如何结算
确认在这109项疾病中后,将以该病种规定的临床路径和诊疗规范进行治疗
有啥要求:除结算标准中个人自付费用的部分外,医院方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医院分类
一类结算医院:为三级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例如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等
二类结算医院:为二级及其以下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例如昆明市妇幼保健院、西山区人民医院等
调整前
城镇职工医保结算病种44个
城乡居民医保结算病种近90个
A
病种结算 标准费用确定
包括患者从入院到出院全过程,发生的检查、治疗、麻醉、手术、床位、护理、药品、耗材和医用材料等全部医疗费用总额,并且按照病情不同进行严格区分,比如乳腺癌患者,根据手术后不同的病情需要选择放疗或者化疗,两者的价格标准相差2000元,患者都能够简单查询到。
B
发布看病 治疗费用“平均线”
昆明市人社局医疗保险处负责人拿市民杨先生安装心脏支架举例,心绞痛或心肌梗死行冠状动脉一个血管支架置入术在一类医院需要35000元,而在二类医院需要29750元,《办法》实施后,患者能了解到该病治疗费用的“平均线”,按照经济能力选择稍便宜或更昂贵的方法。
C
就诊价格 和报销比例有区分
《办法》还对不同类型医院的就诊价格和报销比例进行区分: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按病种进行结算的,一类结算医院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二类结算医院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按病种进行结算的,一类结算医院统筹基金支付65%,个人自付35%,二类结算医院统筹基金支付75%,个人自付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