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与业内人士交流时获悉,在今年年初的开门红等特殊时期,有银行员工面对保险销售的业绩压力,曾出现过先自行购买保险完成指标,再在犹豫期内退保的情况,这非但没有让保险公司业务实现增长,还搭进去给银行员工的奖金。这种额外给银行理财人员或销售人员补贴的账目多为委托合同以外的“小账”,本身也是冒着风险的不合规产物。
记者了解到,在开门红或者某些冲保费的紧要时期,有银行人士面对动辄数十万元的保险销售任务,不得已出此下策。
某国有银行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通过这一‘买了又退’的方式,他们既能够完成保险销售任务,又没有资金上的损失,同时还能赚到提成,可谓一举三得。”据该内部人士透露,该行不少员工都对相关的某保险公司产品采用了这一方式。
根据保监会公布的数据,这家寿险公司今年前9个月的总保费在100亿元以上,而记者独家获取的该保险公司数据显示,其银保业务占比在90%以上。对于这家保险公司给出的奖励标准,该银行人士称,对于期交保险产品,保险公司给的奖励比例为1%-2%,对趸交产品的奖励在2%。-3%。。
不过,并非所有顶着任务指标的银行员工都有如此运气。“保险公司也不傻。”另外一家国有银行内部员工李燕(化名)称,与之合作的保险公司都是在过了犹豫期再给提成,之前退保的当然不能算在完成的情况内。
记者从一位多年从事银保业务人士处得知,保险公司一般计算银保业务业绩都是按照犹豫期过后的有效保费来计算,进而结算需要支付的手续费。他分析称,“上述情况并没有听说过,肯定是没有也不会在行业内大面积发生,如果个别保险公司发生了类似的情况,应该也是短暂的疏忽,不会是业务常态。”
尽管李燕所在银行员工没有先买后退的上述情况,不过他们仍有动力销售保险产品的原因是,除了银行会给予销售佣金提成外,对应保险公司还会额外给一定金额的回扣。李燕称,“我们一个分理处出了一个50万元的单子,仅银行这边的提成就达到15000元,何况保险公司还有回扣,一个月就出这一单也够了。”
尽管在他们看来这很正常,如果没有足够的驱动就没有人去卖保险产品,但保险公司在代理合作协议规定的手续费之外给银行网点或经办人员奖励的行为,则是违规行为。《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中介业务活动中,不得给予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也就意味着,保险公司不能给予银行及其工作人员额外的奖励。
这种在保险业内被称为“小账”的情况,在银保业务上均为潜规则,“银保小账”也曾被各地保监局作为监管和规范的重点。
尽管经过多年严打,银保手续费支付得到明显规范,多数保险机构进一步加强了手续费支付相关环节的管控,但从李燕所在银行的情况看,“银保小账”尚未完全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