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幸福相伴”双11巨献 尊享版让您幸福养老

沃保整理
2015-11-05 14: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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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太平洋保险推出一款新品幸福相伴尊享版两全保险,以下简称“幸福相伴”,它是一款适合中长期养老的保险,年年领取生存金,多种交费期限可选择,80岁返本。“幸福相伴”抢购只限双11,预购从速!

投保年龄: 0-57周岁

缴费方式:年交

幸福相伴责任条款

“幸福相伴”保什么——保险责任

1.特别奖励金

在本合同第三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如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一次特别奖励金。

2.祝福金

自本合同第三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次祝福金,直至被保险人年满59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或本合同终止(以较早者为准)。首期祝福金于本合同第三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对于投保年龄为57周岁的,按下一款约定给付养老金,不再给付祝福金。

3.养老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按以下约定给付一次养老金:我们首次给付的养老金为基本保险金额的110%;以后每年给付的养老金在上一年给付金额的基础上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增加,直至被保险人年满79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或本合同终止(以较早者为准)。首期养老金于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4.满期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满期金,本合同终止。

5.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18周岁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与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18周岁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的105%与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幸福相伴”可以领多少——投保案例:

王先生,35岁,男,5年交,年缴费200000元。以基本保额为22560为例。那么王先生在各个年龄段可以领到:

特别奖励金:37岁,领取67680元

祝福金:37到59岁,每年领取22560元

养老金:60到79岁,金额每年递增10%

满期金:80岁,100万

幸福相伴可以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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