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厦门失业
保险领取条件如下:
具备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户口失业人员,可以领取
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本市城镇户口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具备下列条件的本市非城镇户口失业人员、外来员工失业人员可以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如何申请失业保险金?
答:用人单位应当在7日内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保机构备案。
个人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在1个月内到社保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向社保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可帮助失业人员办理申请失业保险金手续。
对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社保机构应当在3日内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在《失业证》上载明,并按时足额发放。
厦门怎么领取失业金?
(1)本市户口失业人员申请失业保险金
办理条件
1.本市户口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且在失业后两个月内申请有效;
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非个人辞职)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报材料
1.本人《就业和失业登记证》、《
养老保险手册》、《劳动就业手册》原件(有办过的需提供);
2.本人有银联标识的厦门市的银行卡;
3.本人
社会保障卡;
4.2003年以前就业,首次申请失业保险金的,须提供本人档案(档案内含劳动合同和招工登记表或市人才中心开具的人才介绍信);
5.异地调入厦门的须提供调入前地区失业保险经办部门开具的《
失业保险缴费证明》。
(2)本市户口失业人员的继承人申请丧葬金和抚恤金
办理条件:本市户口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
申报材料
1.被继承人的《就业和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2.继承人本人有银联标识的厦门市的银行卡;
3.公安局派出所开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原件。(关系是配偶提供《结婚证》即可);
5.涉及子女、父母的还需要提供关系证明。
(3)本市户口女性失业人员申请生育补助金
办理条件:本市户口的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分娩,符合计划生育的规定。
申报材料
1.本人《就业和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
2.本人有银联标识的厦门市的银行卡;
3.《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失业外来员工申请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办理条件:所在用人单位已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并已经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申报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有银联标识的厦门市的银行卡;
3.本人社会保障卡;
4.如果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和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