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西安实施分级诊疗制度 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

沃保整理
201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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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所缓解,但是,大医院医疗资源紧张与浪费并存、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空间有限、无序就医等问题依然存在。为了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西安市从2015年下半年起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工作。那么什么是分级诊疗制度?为什么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它的实施能给患者带来哪些好处呢?

为什么实施分级诊疗制度?

降低群众就医成本,解决看病难问题

近年来,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所缓解。但是,大医院医疗资源紧张与浪费并存、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空间有限、无序就医等问题依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这些问题的存在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群众“就好医”的需求。

为了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就医需求,西安市从2015年下半年起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工作,积极打造医疗联合体加全科医师团队模式、县镇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模式,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为百姓提供更为便捷、实惠的医疗服务。按照目标,2016年,我市将形成较为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体系;2017年,完善分级诊疗制度,逐步实现90%患者在县域就诊的目标。

“这种新模式通过城市大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在专科建设、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技术提升等方面给予医联体成员单位指导和带教,促进基层医院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提升,引导患者小病去社区就医,方便群众并降低就医成本。”市卫计委负责人表示。

西安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

什么是分级诊疗制度?

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

分级诊疗制度是指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由不同级别和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并按病情变化情况进行及时便捷的双向转诊,从而建立科学有序的诊疗秩序,确保病人得到适宜治疗。

据市卫计委负责人介绍,在分级诊疗制度下,患者就医的次序为:患者首诊到基层医疗机构由全科医生(家庭医生)完成必要的诊疗,如果患者病情超出其诊疗能力,则由全科医生将患者转诊到上级医院,接受上级专科医生进一步诊疗;患者疾病进入稳定期后,再由上级专科医生将患者转回基层医疗机构,接受康复治疗;患者如果需要急诊服务,可以直接前往大医院寻求诊疗服务。简单地说,分级诊疗就是要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理想就医格局。因此,分级诊疗被视为新医改攻坚阶段的重头戏和有效降低医疗费用、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市只是通过政策、宣传等引导群众分级诊疗,并没有采取任何强制手段要求患者必须在基层首诊。

分级诊疗制度的工作模式是什么?

分级诊疗制度的工作模式主要包括“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

实行基层首诊。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原则上应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所在地附近的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一级医院)接受首次诊查,并由首诊全科医生根据病情确定是否需要转诊。

完善双向转诊。需转诊患者原则上按照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的顺序逐级转诊,急危重症患者可以越级向上转诊,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应及时向下转诊。鼓励优先开展医联体内部的转诊工作。建立全科医师体系,双向转诊要按照医生建议、患者选择、逐级转诊、合理就诊的原则,在全科医学体系内规范有序进行。

落实急慢分治。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等。县级公立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等服务。基层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5岁以下婴幼儿、孕产妇、精神病、重大传染病、急性感染性疾病患者、居住地和医保统筹地区分离等患者可就近选择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医疗机构直接就诊。

推进上下联动。按照政府倡导、就近方便、双方自愿的原则,通过医疗集团、医疗联合体、医疗服务县镇村一体化、对口支援、委托经营管理等形式,建立医疗机构之间稳定发展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满足患者接续性医疗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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