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车险费改 出险次数计算方式投诉增多

沃保整理
201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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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工作在重庆正式试点。费改后,市民对车险新条款是否感到满意呢?昨日,重庆保监局发布的《第二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二季度,全市涉及财产险公司的投诉共50件,其中,因车辆出险次数的计算方式争议而引发的投诉数量增长较快。

“费改后,"无赔款优待系数"的调整幅度扩大,消费者对于因出险次数争议引发的保费上浮较为敏感,此类投诉数量可能进一步上升,在接下来的试点工作中将会保持高度关注。”重庆保监局表示。

出险次数计算方式成投诉重灾区

重庆保监局上周发布的数据显示,车险费改试点启动后的两个月,承保车辆保费平均打了七折,超过七成车主保费较改革前下降。但享受优惠的同时,不少市民也对日后保费的增长表现出了担忧,这种担忧则直接体现在了保险公司计算出险次数的方式上。

昨日,重庆保监局发布的《第二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2015年二季度,重庆保监局正式办理涉及保险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投诉139件,同比减少49件。其中,涉及财产险公司的投诉共50件,占二季度有效投诉量的35.97%,占比却较一季度上涨1.93%。

重庆保监局介绍,在产险类投诉中,因车辆出险次数计算方式的争议而引发的投诉数量增长较快。对于投诉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商业车险费改后,“无赔款优待系数”的调整幅度扩大,消费者对于因出险次数争议引发的保费上浮较为敏感。

按现有条款,车辆出险1次,来年保费便无折扣;2次上浮25%;3次上浮50%;4次上浮75%,5次则翻倍。“费改后因为出险次数对保费影响非常大,开车当然更为谨慎。如果是自己的责任发生擦挂,能自己承担的就不会报保险。”家住李家沱的韩小姐坦言,“这样因为害怕保费增长而放弃报案,在心理上有些难以接受。”

“代位求偿”算不算出险次数?

今年2月,市民谭先生驾车与一辆三轮摩托车相撞。虽然是摩托车司机全责,但是,因为对方只买了交强险,不够赔偿谭先生轿车修理费用,所以谭先生迟迟未能收到赔款。谭先生投保的保险公司告诉他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不过,得算谭先生一次出险,“如果再出险一次,明年保费肯定要涨,划不来。”谭先生说。

费改后,新条款要求保险公司对“代位求偿”申请积极回应,且明确表示,“代位求偿”不算为投保人的出险次数。

销售误导、退保纠纷投诉多

数据显示,2015年二季度,涉及人身险公司的投诉共涉及人身险公司投诉共89件,同比减少34件,占二季度有效投诉量的64.03%,投诉内容仍集中于“销售误导”和“退保纠纷”。

不过,据重庆保监局介绍,虽然投诉内容没变,但是投诉问题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一是近期反映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诱导、唆使消费者为购买新的保险产品而终止原保险合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投诉数量明显增加;二是部分保险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与消费者就原投诉事项达成和解协议后,拒绝履行相关协议,引发消费者二次投诉的情况屡有发生。

业内人士提醒,市民在购买人身险产品,一定要认真了解合同条款。如果购买后发现保险产品问题,可利用购买后短暂的“犹豫期”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季度我市保险投诉

为消费者挽回570万

据重庆保监局介绍,2015年二季度,重庆保监局累计办结投诉案件208件,帮助保险消费者维护经济利益570.89万元。行政处罚机构3家,涉及罚款金额116万元;警告并罚款2人次,涉及罚款金额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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