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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7月12日零时10分左右,在华宁县高茶寨附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两人当场死亡。死者已逝,生者如斯,幸而遇难者赵先生生前在泰康人寿买了4份保险,身故保额共计122万。
在此次事故赔付保险中,遇难者赵先生共在泰康人寿华宁支公司购买了泰康4款保险。具体赔付情况为:遇难者的父母为其购买的泰康爱家之约保障计划附加了赵先生的意外险保费42元,保额2万元;泰康人寿吉祥相伴保险,保费173元,保额10万元;泰康e顺综合意外保险保费139元,保额10万。泰康人寿全能保保障计划,保费2070元,保额100万,共计赔付给赵先生亲人122万元。
据了解,该笔案件是今年泰康人寿在云南赔付的第三次100万级理赔,此前1月28日曾经在元江县单笔金额赔付100万;2月11日曾经在腾冲赔付金额14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