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公告,即日起,全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的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扩大到所有依法参保缴费、未裁员或少裁员(裁员率控制在4.5%以内)企业。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郑州市本级(含市内各区)参保企业到汝河路与文化宫路交叉口东北角郑州市社保局失业监测处申请;各县(市)、上街区参保企业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各社保经办机构正常工作日均可受理企业申报,每季度集中核定一次,符合条件企业在同一年度内只可申请一次稳岗补贴。每季度末月的10日为当季度申请截止时间,全年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
据介绍,对符合政策范围和申请条件的企业,每年可按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稳岗补贴实行先支后补、据实列支、总额控制的办法。补贴项目包括:待岗职工生活费、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