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拉死者顶包骗保?真不怕冤魂缠身?

沃保整理
2015-08-31 09: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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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9日,凌晨四时许,一起重大交通事故的警情让这个闷热的长夜变得有些不同寻常:郑州市老黄河公路大桥063号灯杆处发生一起两车碰撞交通事故,有人在事故中丧生。民警在调查中发现,司机酒驾导致乘车人死亡后,竟然把死者放在驾驶位上,伪造是死者开车的假象。8月27日上午,李某家人来到郑州市交巡警五大队,感谢民警找出真凶,还亲人清白。

导读:2015年6月29日,凌晨四时许,一起重大交通事故的警情让这个闷热的长夜变得有些不同寻常:郑州市老黄河公路大桥063号灯杆处发生一起两车碰撞交通事故,有人在事故中丧生。民警在调查中发现,司机酒驾导致乘车人死亡后,竟然把死者放在驾驶位上,伪造是死者开车的假象。8月27日上午,李某家人来到郑州市交巡警五大队,感谢民警找出真凶,还亲人清白。

 

 

如果死者知道生前的朋友如此陷害自己,他会是什么反应?在这起案件中,是朋友害了朋友。明知朋友开车还让朋友喝酒,明知朋友喝多了还让他醉驾上路;随后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同行的朋友有人出来制止拉死者顶包,让醉驾者投案自首,也就不会出现这样一起闻所未闻的案件。

不管朋友的出发点是想逃脱法律责任,逃脱赔偿。还是为了骗保,这都不是个好朋友。如果是后者骗保的话那就真的是可恶至极了。

当然车险骗保作案手法相对隐蔽,具有一定反侦查性,且带有较强的目的性和针对性。酒驾后掉包企图骗保的车主越来越多了,金投保险网专家在此提醒大家,酒驾骗保得不偿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有关规定,涉嫌保险欺诈将依法承担责任:首先是刑事责任,进行保险诈骗犯罪活动,可能会受到拘役、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刑事处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其次是行政责任,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可能会受到15日以下拘留、5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也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还可能有民事责任,进行保险诈骗活动以及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可能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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