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5年已经过去了一半,保险行业发生了哪些重要的事情?又有什么新发展、新变化?笔者梳理出了2015年保险行业的大事件,总得来说,2015年对于保险业来说,久违的春天又来了,革新也逐渐成为了新常态。
保险业迈入“偿二代”监管时代
近几年来,保监会一直在探索保险业的监管体系,力图推动保险业的健康长远发展。在历经三年的筹备、理论探讨、行业测试后,保险行业终于在2015年迈入“偿二代”监管时代。自今年一季度起,保险公司需要向保监会编报“偿二代”下的偿付能力报告,这对保险业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今年1月26日召开的全国保险监管会议上提到,保险业自2015年起进入“偿二代”过渡期,同时根据过渡期运行情况和行业准备情况,灵活务实地开展新旧体系的切换。
与旧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只做定量监管相比,“偿二代”在将定量资本要求细化为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的前提下,增加了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的定性监管要求,并要求加强信披引入市场约束机制。
回顾2014年的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情况,保监会介绍,针对公司层面的偿付能力风险,共对外发出了13份偿付能力监管函,对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公司和分类监管评级为C、D类的公司,采取了责令增资、停止增设分支机构、停止新业务等一系列措施。
不过,根据偿付能力充足率数据和分类监管评价结果显示,2014年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总体上保持“稳中有升”的态势,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和高风险公司数量下降,行业资本溢额大幅增长,2014年末全行业资本溢额较年初增幅达79.8%。保监会表示,将以“偿二代”组织实施为核心,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资本补充机制。
存款保险条例5月1日起施行
千呼万唤,这个曾几度加速推进,后又几度被搁置的存款保险制度,2015年终于落地了。这是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框架中,推出的又一重要制度。
正如《存款保险条例》第一条的规定,这个条例的目的是依法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存款利率放开后,银行为竞争存款,会抬高银行吸储成本,一些小型银行如果经营不善,可能面临破产倒闭的风险,这时就需要存款保险制度保障存款人的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在出现意外时,并非所有的存款都会得到赔偿。央行相关负责人曾表示,未来存款保险机构可能实行限额保险制,央行计划为98%的储户提供全额保险。对此,业内人士普遍预计未来存款保险对单个储户的赔偿上限应在20万元至50万元的区间内,即超过这一限额的存款部分,将得不到赔偿。
此外,存款保险的投保人是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而非存款人。可见,保险存款制度是为储户的存款加上的一层保障,也是风险提示,意味着银行将不再是绝对安全的港湾。
理财专家提醒,习惯将大量资金存在一个银行的储户该注意了,一旦出现风险或将损失很多。最好把鸡蛋放在不同的篮子里,“混搭”理财降低风险的同时或许还能增加收益。
6月1日起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全面落地实施
根据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安排,自今年6月1日起,各财产保险公司在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等6个试点地区全面启用新版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前期准备充分、新旧产品切换顺利。”中国保监会发言人称,下一步,保监会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将商业车险改革推向全国。
据了解,商业车险改革试点中,同时将新商业车险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将冰雹、台风、热带风暴、暴雪、冰凌、沙尘暴等自然灾害、驾驶证失效或审验不合格、未上牌照新手、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所导致的损失、家庭成员人身伤亡等情形纳入保险保障范围,大幅提高了商业车险保障水平。
车主们都知道,出险次数越少,未来享受的保费优惠也就越多。而根据保监会之前印发的《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今后保险公司给出的折扣高低,将不仅取决于客户上一年度的出险率,还要看车主的驾驶行为和驾驶风险。也就是说,风险低、安全意识好的车主将可以得到更大的实惠。
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车主会享受很低的保费价格,反之会多花很多钱。对一些车主来说,这可能不仅是钱的问题,还涉及面子问题。这会促使更多车主开车时更小心。随着保费价格与车主的驾驶行为结合得越来越紧密,晒自己因驾驶行为优秀而带来的保费优惠未来或许会成为微信等社交平台上一道“新风景”。
另外,不同风险的车主将有不同的费率,也就是一辆车在各家公司的报价可能都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风险的车主保费差距将非常明显,其中保费最低的折扣可以到4折。
另外,商业车险费改启动后商业车险保障范围将进一步拓宽,商业车险产品供给将更为丰富,因此众多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保费。
因此,从众多方面看出,商业车险费改的启动,将会使得众多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保费,从而获得更多的福利。
税优型健康险管理办法征意见
推动巨灾保险立法、养老险和健康险税收优惠政策、大病保险管理制度三项重大政策的落地,被视作保监会2015年的“三大件”。
5月6日,业内呼唤多年的健康险优惠政策终于获批,被视作促进健康险发展的重要刺激举措。目前,保监会下发了《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对保险公司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下称“个人税优健康险”)的经营要求、产品、财务、业务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其中要求个人税优健康险产品要遵循“保障为主、合理定价、微利经营”的原则;同时需对该业务单独核算,单独统计其保费收入、赔付支出、经营管理费用、盈亏,并出具利润表、费用明细表等。
在业内人士看来,本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被视为健康险税收政策落地后的又一支强心针,亦可视作监管对健康险市场的一次“清肃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