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农村
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直白的解释则是:“低保”等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即为农村低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那么农村低保多少钱呢?
农村低保每个月多少钱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并报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随着当地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适时进行调整。
黑龙江省:
农村低保标准由2181元/年人提高到2700元/年人,财政补助水平由1483元/年人提高到1627元/年人。
江苏省:
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达465元/人/月以上,比上年同期增长53元,增幅13%。
广东省:
第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分别为530元,第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500元,第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310元,第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230元。
我省按各地生活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将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设立划分为四类地区:第一类是广州、深圳;第二类是珠海、佛山(含顺德区)、东莞、中山;第三类是惠州、江门(不含台山、开平、恩平市)、肇庆(不含所辖县);第四类是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江门列入三类地区以外的市、肇庆市所辖县。
记者了解到,很多困难群众有疑问,低保提标了,是不是提了多少钱每月就能多领多少钱?据民政局介绍,不是这样的,低保金是按照当地低保标准与其家庭月人均收入的差额来计算的。如果低保对象是“三无人员”、高龄老人、大中专学生、重病重残人员、单亲家庭等特殊困难人群,再在应享受救助标准的基础上,按当地低保标准上浮10%~100%。
【案例一】王老太74周岁,现家庭人口3人。早年丧夫,与儿子共同生活,每月有遗属费154元。儿子儿媳双失业,儿子高血压、腰突症,打零工月收入450元,儿媳患癌症。有一女儿患脑血栓瘫痪多年,女婿半工在家照顾,女儿无赡养能力。
家庭月收入450+154=604元
人均收入604÷3≈201元
王老太月享受保障:
530-201+530×20%(70岁老人上浮)=435元
其儿子月享受保障:
530-201=329元因有劳动能力,差额保障超出标准一半(265元)的按265元保障
其儿媳享受保障:
530-201+530×30%(重病上浮)=329+159=488元
家庭月保障金435+265+488=1188元
【案例二】姜老汉76周岁,丧偶,家庭人口2人。姜某患腰间盘突出,无劳动能力,养殖家禽20只,年收入400元;大女儿结婚在外地,每月支付赡养费300元(年3600元);二女儿48岁,精神一级残,丧失劳动能力。
家庭年总收入3600+400=4000元
年人均收入4000÷2=2000元
月人均收入2000÷12≈167元
姜老汉月享受保障:
300-167+300×20%(70岁上浮)=133+60=193元
其女月享受保障金:
300-167+300×50%(精神一级残疾上浮)=133+150=283元
家庭月保障金193+283=476元
农村低保一年多少钱
现农村低保标准2000元/人/年。一个村的低保户享受的低保金不一样。因为低保金的发放与该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纯收入包括:家庭成员的工资、
商业保险、扶养费、赡养费、存款及存款利息、集体经济分配收入等)相对应,人均纯收入高的,享受低保金少;人均纯收入低的,相对享受低保金多。
小编表示,每个城市的农村低保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的当地的农村低保一年多少钱,可以向当地的民政局咨询,或者登陆当地的民政局网站,查看最新的低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