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贵阳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及缴纳基数是多少?昨日,贵阳市社保中心公布今年的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情况,由于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2013年有所增加,以此为基数的社保缴费也相应增加,以个人为例,调整后每个月养老保险最低需要缴纳129.30元。
养老保险:单位20.0%,个人8.0%
医疗保险:单位7.5%,个人2.0%
失业保险:单位2.0%,个人1.0%
生育保险:单位0.7%,个人不用缴费
工伤保险:单位0.6%,个人不用缴费
住房公积金:不得低于5%,不得超过12%,自2013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
2013年单位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
贵阳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职工,应按照本人2012年的月平均工资收入如实申报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低于2012年省月岗平工资60%的,统一按1919.8元作为缴费基数进行申报;月平均工资高于2012年度省月岗平工资的300%的,统一按9599元作为缴费基数进行申报;月平均工资高于2012年省岗平工资的60%且低于30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进行申报。
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特别提醒参保单位注意:养老保险新基数的执行时间为2013年1月,2013年7月起,对2013年1至6月缴费基数不足1919.8元的部分进行一次性补收。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四个险种缴费基数从2013年7月起按新标准执行,原缴费基数低于1919.8元的将统一调整到1919.8元。
例如:贵阳市某企业职工张华,2012年月平均工资收入2500元,那么按规定,张华去年的月平均工资在1919.8元至3199.67元之间,应按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进行申报。今年,张华应缴纳养老保险比例为2012年月平均工资收入的28%,其中,单位应给张华缴纳20%,即500元,而张华个人仅承担8%,即200元。
3%的失业保险,单位应给张华缴纳2%,即50元,张华个人只承担1%,即25元;
9.5%的医疗保险,单位应给张华缴纳7.5%,即187.5元,张华个人只承担2%,即50元。
0.7%的生育险,单位全部承担;工伤险,按一、二、三类来执行,也是单位全部承担。
贵阳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
从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贵阳市2013至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从即日起开始调整,上下限标准都有所提高。其中,最高不能超过3438元,最低不得低于104元。
最新政策
7月1日起,贵阳市调整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为1616.23元,最高为12121.75元。
2014年度贵州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8487元,月平均工资为4040.58元。调整后,参保职工月工资低于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以1616.23元作为社保缴费基数;超过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12121.75元作为缴费基数;在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至300%之间的,以实际工资额为缴费基数。
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单列,最低按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3232.47元)、最高按300%(12121.75元)进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新缴费基数从2015年1月起执行,参保单位职工1—6月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差额部分,将于7月进行一次性补收。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新缴费基数从2015年7月起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的养老保险缴纳,可根据本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在1616.23元至12121.75元之间选择任一数额作为缴费基数。其基本医疗保险新缴费基数统一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40.58元,35岁以下人员缴费比例仍为3.4%,每月137.38元;35岁以上人员缴费比例仍为4.4%,每月177.79元。
此外,市社保中心提醒,已经开通贵阳社保网上办事大厅的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个人,无需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可自助在线申报办理缴费基数变更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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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差额须及时补缴
记者从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获悉,2015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后,我市参保单位和个人须及时补缴差额部分,以免影响社保待遇。
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统一为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单位工资总额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或难以核定工资总额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高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部分,按规定补收。在银行办理代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按新核定的缴费基数预存应缴金额,以免余额不足扣款失败。职工实际工资高于规定封顶部分的,参保单位应及时申报变更职工缴费基数;低于规定保底部分的,社保经办机构将于7月份统一调整。今年1—6月办理退休手续的单位职工,缴费基数高于12121.75元或低于1616.23元的,单位应于8月25日前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参保人员,需调整缴费基数的,可于7月19日前到就近的贵阳银行申请调整缴费基数;并应在7月20前存足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以免因金额不足扣款失败。未到银行网点申请变更缴费基数,且原缴费基数在1616.23元至12121.75元之间的,仍按原缴费基数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