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目前,杭州市企业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养老保险:单位14%、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11.5%、个人2%+4;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仅由单位缴纳,个人无需负担,比例分别为0.5%~1.2%和1.2%。
根据《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杭政〔2013〕104号)、《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杭政〔2013〕68号)及《关于公布2015年杭州市本级社会保险有关数据的通知》(杭人社发〔2014〕479号)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2015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不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月缴费额=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月 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员在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709.42元)的80%—300%之间自行确定。缴费比例为18%。
缴费额举例如下(单位:元):
基数比例 |
月缴费基数 |
缴费比例 |
月缴费金额 |
80% |
2967.54 |
18% |
534.16 |
100% |
3709.42 |
18% |
667.70 |
200% |
7418.84 |
18% |
1335.39 |
300% |
11128.26 |
18% |
2003.09 |
二、2015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
1、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37.85元(含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3元和医疗困难救助金1元)。
2、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04.31元(含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3元和医疗困难救助金1元)。
上述缴费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执行。请参保人员及时在扣款账户中存入足额款项,避免因扣款不成功而影响社会保险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