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险税优细则征求意见 险企开启抢人大战

沃保整理
2015-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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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险税收优惠政策获国务院批准批后一个月之际,保监会向相关健康险相关机构下发了《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导读:健康险税收优惠政策获国务院批准批后一个月之际,保监会向相关健康险相关机构下发了《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对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下称“个人税优健康险”)的经营要求、产品、财务、业务管理等方面都作出具体要求,差不多是一个’固定产品’了,留给保险公司的空间并不大”,一家专业健康险公司高管告诉经济观察报,“但是没有关系,我们希望个人税优健康险产品能够赶快落地实施,至少要先去做,才能慢慢找到最好的产品”。

征求意见稿中对于经营个人税优健康险的保险公司在专业技术、队伍人员背景等方面做了详尽要求,由此引发的健康险公司抢人大战已悄然打响,有“中国重疾险之父”之称的丁云生[微博]对经济观察报表示,“最近健康险圈内的资深朋友正被猎头们‘围追堵截’”。

“固定”产品

“固定产品”,这是多位业内人士看到征求意见稿的第一感觉。

从条款上来讲,征求意见稿指出,“对所有投保人公平对待,不得因投保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对首次带病投保的,可以通过降低赔付额度等方式控制经营风险,当年支付的最高赔付额度不得超过当年保险金额的五分之一。”“这已超越商业保险的范畴,跟社保走得更近”,丁云生说,这一条说明政府希望商业保险公司扛起一些社会责任。

此外,在保费上,征求意见稿也有具体规定:投保人只能购买一份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保费2400元/年)。“这样的规定已经做好了限定,感觉不能高不能低”,一位大型寿险公司人士表示。

当然,征求意见稿里面也隐藏着一些保险公司自主的空间。譬如“供纳税人个人购买的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应当采取万能险方式,包含“中端医疗+个人账户积累”两部分责任。”但是并没有给出中端医疗和个人账户积累分别的占比,“或许在这里保险公司可以自行设定”,一位保险从业者表示。

此外,征求意见稿里的“中端医疗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25万元人民币(6.2090,0.0007, 0.01%),终身累计赔偿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同样值得关注。“有了这一条规定,保险公司每年给个人税优健康险保额只要在25万之上都可以,但是即使再多很多,50万也好、80万也罢,终身赔偿限额就100万”,上述大型寿险公司人士说,当然被保险人自投保以来连续5个保单周年没发生大额理赔,可将其终身累计赔偿限额提高到150万元人民币。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指出,“中端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低于80%的,差额部分平均返还到所有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即使一个人一年都没有理赔,他个人账户的余额也会可能因为与其他人均摊而减少”,上述大型寿险公司人士对此颇有担心。

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中端医疗保险设置有年度免赔额,16-40周岁的被保险人为3000元,41-50周岁的被保险人为5000元,51-65周岁的被保险人为10000元”。“这个免赔额度,对于很多省市地区社保没有统筹到的门诊医疗,也就是起付线一些的那部分,还是没有覆盖到,大家还是需要自付”,上述大型寿险公司人士推测,个人税优健康险产品应该是在社保、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完后才开始累计免赔额,那么一年下来,如果不是严重慢性疾病或者重大疾病的情况,能申请用到的几率可能不高。

不过丁云生则认为,从目前出台的征求意见稿来看,按照每年2400元保费,一个人大概买20-30年到退休,相当于一共花了5-7万块买了100万额的医疗费用保额,“当然,每年有几千块的免赔,但这个会比目前社保在重大疾病发生时所发挥的经济支持作用强太多,是方案的最大的亮点”。

可见,“征求意见稿已经从条款、保费、保额、理赔最高额都做了限制”,上述大型寿险公司人士说,已经是一个‘固定’的产品,保险公司的调整空间不大了,除了上面两个可调整的地方,在服务上,保险公司可能会各尽其能有些差别。

健康险抢人

实际上,产品之外,此次征求意见稿还对经营个人税优健康险的保险公司做了具体要求。

经济观察报获得的一份征求意见稿显示,对公司的“经营要求”这一章包含了三条十一项,从资本要求、专业技术、系统、队伍人员背景等多个方面对保险公司经营个人税优健康险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资本方面,保险公司经营个人税优健康险必须满足“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均不低于150%”,根据保监会6月11日通报的2014年偿付能力情况,寿险公司(含健康险公司、养老险公司)除一家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外,其他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均大于150%。

当然,资本要求仅仅是其中一项,征求意见稿的侧重点是在专业技术、队伍人员等方面做了详细要求,如要求“具有成熟的健康保险经营管理经验”;“除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外,其他人身保险公司应有专门的健康保险部”;“配备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人员队伍,具有较好的理赔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等。

丁云生告诉经济观察报,“最近健康险圈内的资深朋友正被猎头们‘围追堵截’”,就是这个原因。百度[微博]输入“健康险招聘”字样,弹出了15条招聘信息,大型健康险企业、合资健康险公司、专业健康险公司赫然在列,“客服人员、核保、理赔、总经理、HR副总、合作渠道业务管理事业部、管理事业部总监”应有尽有,有的岗位年薪达百万。

 

 

除了这些硬件配备之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指出,即“保险公司应当以提升被保险人健康水平、降低发病率为目的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并在保险产品中明确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和提供方式。”“中端医疗保险保费比例的20%应作为健康管理支出,健康管理费用支出视同理赔支出”。

也就是说,“健康管理”被纳入了个人税优健康险的硬性要求。“国家可以通过此举在健康险方面建立一个标准”,一位保险业学者表示,其实整个征求意见稿在诸多方面都做了很详细的规定,可能都跟这个有关,这也是之前业内所呼吁的,借机建立国内的一套健康险产品标准。

不过,健康管理的发展在国内还处于起步阶段,如今最火的移动医疗也是叫好不叫座。“现在保险公司都很想做这一块,但是没有一个好的模式,各家保险公司都在观望,客户也没有几个真正去买的。”丁云生说,目前的健康管理方式在理论上、数据上都没有能够证明它可以降低发病率、提升健康,还停留在一种感觉、一种过往的经验上。

上述保险业学者表示,国内保险公司缺少做健康管理的经验,在这方面发展还很滞后,实施情况也还有待时间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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