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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中国人寿福建晋江市支公司向营销员何某的家属支付身故保险金68.21万元,超出客户申请理赔金40万元,令受益人深感意外和感动。
何某在中国人寿从事寿险营销12年,保险意识较强,先后为自己投保了中国人寿4份人寿保险,保险金额合计28.21万元。
日前,何某在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在晋江市一县道灯控路口时,不慎与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何某和儿子被货车碾压当场死亡的悲剧。突如其来的噩耗对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来说犹如晴天霹雳,给何某年迈的父母、年幼的女儿和丈夫带来巨大打击。
不久后,何某丈夫陈某带着4份保单,前往中国人寿晋江市支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申请何某的身故保险金28.21万元。公司核实后告知,为解决销售人员的后顾之忧,公司持续多年为销售人员投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并说明中国人寿泉州分公司和晋江市支公司为何某投保国寿绿洲团体定期寿险及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型)和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保险金额合计40万元,给付保险金合计将达到68.21万元。
陈某当场感动得流下了眼泪。公司当即协助陈某办理相关手续,快速完成核实事故、上报审批等理赔流程,4天后就将68.21万元身故保险金转到受益人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