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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加强对保险公司再保险关联交易的监管,防范再保险经营风险,今日,保监会印发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公司再保险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再保险关联交易是保险公司利用关联企业的承保能力分散保险风险的渠道之一。然而,不当利用再保险关联交易,可能造成保险风险在同一企业集团内过度累积,易发生风险传递,降低保险公司抗风险能力。
多年来,保监会一直重视对再保险关联交易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立了对外资保险公司再保险关联交易的行政审批,并不断完善再保险关联交易监管制度。2004年,下发了《关于印发<外资保险公司与其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交易的审批项目实施规程>的通知》(保监发〔2004〕15号),并于2014年修订形成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外资保险公司与其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4〕19号,以下简称19号文),有效降低了再保险关联交易风险,防范了金融风险通过再保险跨境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