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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中国人寿德化县支公司为投保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2013版)的某灰石矿企业支付二名工人意外身故保险金60万元,减少了企业的经济损失,保障了不幸家庭的经济生活。
遇难的二名工人是亲兄弟,2014年8月在该灰石矿企业工作时,由所在单位向中国人寿德化县支公司投保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2013版),人均保费2160元,人均风险保额30万元。该保险保障项目包括烧伤保险金、伤残保险金、身故保险金。
2015年1月,二兄弟在矿内挖通风井时,因“矿压机”烧机油气体跑出,导致二人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次日接到投保单位报案后,中国人寿德化县支公司调查人员当天就前往案发地展开调查,在客户提交索赔材料前就完成事故情况核实工作。
被保险人家属提出索赔申请后,中国人寿德化县支公司快速完成索赔材料审核,及时处理审批,仅用4天时间就将60万元赔款汇到受益人账户。投保单位对公司理赔服务非常满意,从中看到了企业经营的意外风险,充分认识保险保障的重要性,再次询问公司团体意外险的承保方式,表示还要在公司进行投保。
这笔60万元赔款的支付,既减少企业由此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也有效保障不幸家庭的经济生活,避免工人家属和企业的赔付纠纷,保障企业正常的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