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配方奶粉抽检不合格产品曝光 该给食品上“责任保险”啦!

沃保整理
201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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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挂出《关于2014年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据悉,去年抽检覆盖国内全部100家生产企业的产品和部分进口产品,抽检样品1565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48批次,涉及23家国内生产企业和4家进口经销商。

导读:昨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挂出《关于2014年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据悉,去年抽检覆盖国内全部100家生产企业的产品和部分进口产品,抽检样品1565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48批次,涉及23家国内生产企业和4家进口经销商。

据了解,国内企业样品不合格的有44批次,其中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样品23批次,存在较高风险的11批次。

据悉,进口样品抽检200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4批次,其中存在一般风险的2批次,分别为福州迪瑞贸易有限公司经销的原产西班牙的宝露芬品牌乳粉、武汉美斯通工贸发展有限公司经销的原产奥地利的Holle品牌乳粉。

与包装标签明示值不符,但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2批次,分别为申维健怡贸易(深圳)有限公司经销的原产荷兰的玛米力品牌乳粉、北京百慧智业科技有限公司经销的原产瑞士的Tanilac(R)品牌乳粉。对检出不合格样品的生产企业和进口经销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均在第一时间通知相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和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进行了处罚。吊销了山西古城乳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注销了湖南长沙亚华乳业有限公司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

梳理发现,目前仍在停产整改的10家企业分别是:黑龙江农垦英博华威乳业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富裕明星食品有限公司、黑龙江华丹乳业有限公司、哈尔滨乳多宝乳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冈分公司、黑龙江澳乐滋乳业有限公司、黑龙江农垦正元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贝登(福建)婴幼儿营养品有限公司、陕西圣唐秦龙乳业有限公司、杨凌圣妃乳业有限公司、吉林飞鹤艾倍特乳业有限公司。其他11家企业已整改合格恢复正常生产。

 


专家呼吁:该给食品上“保险”啦!

在食品安全越来越影响人民生命健康的情况下,我们有必要建立全产业链无缝监管体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利用市场机制,尤其是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和社会管理功能,通过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专业优势,导入先进的科学技术,改进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全社会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1)有效发挥保险补偿机制作用,保障人民食品安全

经济补偿功能是保险的基本功能,相较国家财政救助的方式,保险经济补偿无论在赔付的时效性、赔付广度和深度等方面都有明显的优势,在大大减轻政府压力的同时,通过市场化的资源配置,可以有效弥补食品安全风险带来的损失。

具体来说:一是加快推进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明确其法律地位,出台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对企业设立约束机制,尽快试点推广;二是政府与保险公司联合设立食品安全基金,基金日常运转由保险公司代为管理,一旦有食品安全问题发生,政府可以先用基金对受害者进行补偿,遇到较大的食品安全事故再动用财政的力量,切实保障企业和民众的利益。

2)积极发挥保险监督机制作用,体现保险正外部性

保险公司在承保和理赔过程中会对企业风险进行详细调查,通过保险公司的风险查勘和评估,建立保险对食品企业的监督机制,可以有效发挥保险的正外部性。

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通过其在承保、理赔、客户服务、防灾防损等环节的风险查勘、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控制和应急救援服务,提升食品产业链上各主体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在承保风险查勘环节,可以通过核保政策督促企业改善风险管理以满足承保条件;在理赔环节,发现企业在食品安全生产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可以将相关信息及时有效地反馈给监管部门,以便监管机构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在客户服务环节,可以开展宣传培训培养风险意识、提升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在防灾防损环节,可以开展风险检查,为企业提供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技术,帮助和督促企业整改消除风险隐患。

3)应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全产业链管理

保险企业具有应用现代科技手段发展防灾防损技术的积极性。通过发展食品安全相关保险业务,可鼓励保险企业结合业务,积极利用物联网、现代生物基因技术、网络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发新型食品安全风险的检测、控制、预警、管理技术。保险企业为对承保标的进行风险管理,将引进现代技术手段,如现有农业养殖险中,通过耳标对承保的能繁母猪进行管理,专用耳标已成为养殖企业或农户投保能繁母猪保险的必须条件。

因此,通过保险企业,包括前述食品安全信息平台、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等技术手段可进一步广泛应用在食品安全保险上,实现对食品安全的全产业链的有效管理。

4)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齐抓共管形成氛围

建议尽快针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强制性推广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和阶段目标。借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俗称“交强险”)的经验,建议通过部委联合发文的方式,相关部委主导、保险业积极配合,密切沟通协作,明确政策性保险的运行模式、机制、流程、职责分工、管理、技术规范等,形成政企合作的良好范式。建议可先选取一些地区进行试点,选择重点行业和范围,分段推进。

在试点过程中,充分研究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实际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建立惩罚和激励机制,并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探索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税收、上市审批等相结合的扶持政策,共同总结经验并不断完善,提高政策性保险的投保率,完善运行机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并开展广泛宣传,形成良好的发展氛围。

5)通过费率和承保条件形成奖惩机制

提升保险企业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产品的定价能力,运用差异化的费率来区分不同风险等级的客户,通过更加优惠的承保条件鼓励食品企业重视自身食品安全问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降低风险水平。对于有效降低风险的企业,保险公司可以降低费率或提高保障水平进行奖励,而对于风险较高的企业,则可以通过提高费率进行惩罚,不仅使费率与其风险相匹配,而且通过惩罚机制促进减灾减损。

6)通过信息公开,与媒体和社会协同,形成社会责任压力

作为掌握食品企业安全风险第一手数据的保险公司,要积极配合媒体和相关部门,通过依法、及时、准确、充分公开企业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和风险等级,对企业形成压力,监督投保企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保证其食品安全性。也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消费者及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认知、认同感,提高保险意识,使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广泛共识,营造发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良好的氛围,积极促进我国食品安全形势的好转和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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