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干活意外死亡 申请理赔却遭保险公司变卦

沃保整理
201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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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温州打工的李女士赶到了台州,向记者反映,她的父亲于日前“意外”死亡,原本保险公司表示只要收集好资料就可以拿到赔偿。但是等准备好资料之后保险公司却说父亲是“病死”的,不能赔偿。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导读:近日,在温州打工的李女士赶到了台州,向记者反映,她的父亲于日前“意外”死亡,原本保险公司表示只要收集好资料就可以拿到赔偿。但是等准备好资料之后保险公司却说父亲是“病死”的,不能赔偿。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因为父亲在工地干活时意外死亡,但家属却没有拿到合适的赔偿。近日,在温州打工的李女士赶到了台州,向记者反映,她的父亲于日前意外死亡,原本保险公司表示只要收集好资料就可以拿到赔偿。“但等我准备好所有的资料之后,保险公司却说,我爸爸是病死的,根本不能赔偿。”李女士说,如果保险公司一开始就说不能赔偿,那么她也不会找保险公司,“但是他们之前明明说可以赔偿的,这不是骗我们吗?”

工地干活意外死亡 申请理赔却遭保险公司变卦

忽然接到父亲死亡噩耗

李女士说,他们的老家在云南,父亲在十几年前就来到台州打工,而她则在温州一家鞋厂打工。

今年3月21日,李女士的父亲进了一个新的包工队,在椒江的一个村子里盖房子。就在当天上午10点左右,正在上班的李女士忽然接到了母亲的电话,称她的父亲在工地干活时忽然倒地,被送到了台州市立医院抢救。李女士立刻请假,准备赶来台州。

“可是,我还没有出发,就又接到一个电话,说我的爸爸已经死了。”李女士说,她的父亲今年才53岁,除了有胃病,身体一向硬朗,怎么会突然就死了呢?

“据在现场的人说,我爸原来在清理东西,忽然就倒下了,他们就叫了救护车,把我爸送到了医院。可是就没抢救过来。”李女士说,同时医院开具了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上面称她父亲的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

因为父亲是在工地里干活时出的事情,所以他们也和造房子的房东、包工头进行了协商。

“房东同意赔偿,他说自己买了保险,保险公司会赔的。”李女士说。

保险公司曾表示可以赔偿 但又变卦

李女士说,在父亲出事之后,他们曾跟房东一起来到了房东投保的保险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询问保险的相关事宜。

“当时是我表弟、房东、包工头他们一起去的,问了前台的工作人员,像我爸这样的情况能不能赔偿,开始的时候,工作人员也说不清楚,我们就把死亡证明等一些能拿到的资料给了她,她上上下下问了之后告诉我们,是可以赔偿的,然后给我们写了单子,让我们去把上面的资料都准备好。”李女士拿出当时工作人员写的单子,记者看到上面的资料包括事故认定书、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明、死亡证明、家庭情况调查表等。

李女士说,他父亲的抢救费以及后事已经花费了3万多元,这对他们原本就薄弱的家庭经济造成了不小的压力,而为了拿到户口注销证明等材料,她还特地坐飞机回了老家云南。“这些路费等加起来,我们已经花了5万多元了。”

记者了解到,李女士的老家有土葬的风俗,但为了拿到保险赔偿,他们只能选择将父亲火化。

“等我准备好所有材料后,我就去了保险公司,结果他们一看死亡证明,说还要调查一下。”李女士说,在保险公司调查之后,他们给出了答复,“他们说我父亲是病死的,不属于赔偿的范围,所以不能赔偿。”

对于保险公司的答复,李女士觉得十分诧异。“当时问他们能不能赔偿,他们说能赔,现在我们把资料都准备好了,他们又说不能赔偿。如果一开始说不能赔偿,那我们也死心了,根本不会找他们的。”

房东说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确实曾表示可以赔偿

为了了解情况,记者也找到了李女士口中的房东。房东李先生称,李女士的父亲是包工头找的,负责拉水泥灰,而上班第一天,李女士的父亲就出了事情。

“我这个保险是去年就买好的,因为我们那边村里盖房子的人都买了,所以我为了安心也买了一份,没想到就真出事了。”李先生说,在出事后,他确实带着死者家属去了一趟保险公司,

“当时他们说能赔的,最高能赔30万元。”

李先生说,因为当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写了一个准备材料的单子,所以他就让李女士他们去办理手续,之后也没跟保险公司联系过。

当李女士告知他保险不能赔偿时,他也觉得很诧异,“你说这不是骗人吗?”

“猝死” 意外险不保

在了解情况后,记者又陪同李女士去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该公司客户服务部经理助理朱先生接待了记者一行。

朱先生说,房东李先生确实购买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而他们在收到李女士提供的全部资料后,发现死亡证明上的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这跟他们之前所说的“摔伤”的情况并不一致,所以他们必须进行调查。

“免责条款里面就有一项是猝死,这不符合公司进行理赔的范围。”朱先生说,在了解清楚情况后,他们也将结果回复给了李女士。

不过对于这免责条款,李女士和房东均表示不清楚。“当时是保险公司来推销的,根本就没有跟我说过什么免责条款。”房东李先生说。

保险公司表示工作人员确实存在失误 他们将向公司申请看是否能进行其他补偿

朱先生对“意外伤害”作了解释,“这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前台人员只是接单岗位,他只能对保险资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核,并不能决定能不能进行赔偿。”朱先生说,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只有在收到全部资料之后,保险公司才能根据资料对能否进行赔偿进行审核,“而只有在最终签订赔款协议之后,才能真正确定可以不可以赔偿,如果前台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可以赔偿,那么就是她工作时可能没有考虑全面。”

不过,朱先生表示,根据公司的规定,像李女士父亲这样的情况确实没有办法进行理赔,“但我们也会跟公司报告和申请,看看是否进行一些帮助性的补偿。不过,现在没有办法进行明确答复。”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保险公司要求“先协商后理赔”,所以为了尽快得到赔偿,李女士与房东、大小包工头签了一份协议,除了保险赔偿外,李女士一家只能拿到26000元的“家庭苦难补助金”。

“这26000元连办我爸的身后事都不够,更不用说其他了。”李女士说,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他们可能会寻求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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