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一场喜庆的春节难以平息人们对“2·04台湾复兴空难”沉痛的记忆。近日,泰康人寿的理赔人员上门看望、慰问了遇难客户父母,并简化理赔手续,快速赔付了身故保险金100万元。这也是泰康推出“飞常保”免费航意险以来的首例理赔。
“2月4日11时,台湾复兴航空一架从台北飞往金门的航班在台北市南港坠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在网上一发现这条消息,我们就立即启动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推出七项应急响应服务举措,并安排理赔人员立即开始排查,发现空难中1名乘客系公司客户。”泰康人寿理赔负责人这样讲述当时的应急处理情况。
当日下午,理赔人员即与客户在家中的父亲取得了联系,“我儿子没事,已打电话报平安了,感谢泰康的关心”。
经了解,该客户于2014年11月通过手机支付宝投保了泰康人寿“飞行保航空保障计划出行保障”,保额100万元,是泰康免费赠送的百万保额航意险—“飞常保”在合作渠道推出的一种保障产品。
但在晚间官方新闻公布的空难遇难者名单中惊现被保险人姓名,这再次引起了理赔人员的高度警觉。经与客户父亲核实,其父深感震惊,“这不可能,我们家人要去台湾核实……”
事后了解,被保险人获救后第一时间电联家人报平安,后因飞机坠落时的内伤(头部遭受强烈冲撞),引发创伤性休克,突发身故。
对此不幸,泰康人寿一方面深感遗憾,一方面安排人员一对一专属联系、安慰被保险人家属,告知公司提供的国际救援内容,确保服务不中断。被保险人家属从台北返回厦门后,厦门分公司理赔人员前往慰问,并积极协助收集理赔资料。
乘客获救后走出机舱报平安,其后又在地面身故,还能否获得“航空”意外险的理赔呢?参与此次空难理赔的保险专家解答了疑问:该客户投保的航意险“飞常保”保险期限是一年,不限飞行次数、不限国际国内,被保险人在机舱内遭受意外事故,直接导致其身故或残疾,保险公司都负责赔偿。根据保险“近因原则”,即根据造成损失的最直接、起主导作用或支配性作用的原因来判断是否符合保险责任,该客户身故的近因系坠机事故中遭受的强烈冲撞,符合保险责任。公司快速核实确认,并于第二天就赔付了100万元保险金。这样遵循近因原则,如约赔付,也在一定程度上安抚了家属受伤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