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日前,中国保监会财产险监管部向中保协、各财产保险公司,黑龙江、山东、青岛、广西、陕西、重庆保监局下发《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方案》),并要求各单位将有关意见于3月5日前予以反馈。本文将详细解读2015年车险费率改革政策,并公布2015年车辆保险费率最新数据。
据《方案》显示,自4月1日起,经营车险业务的财险公司将陆续向保监会申报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其后保监会将组织对试点地区保险公司逐一开展现场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公司制度建设、流程改造、系统调试、人员培训等是否符合改革试点的相关要求。
试点启动后,试点地区现行的车险条款费率将停止使用,保险公司将转而使用经批准的新商业车险条款费率。而对于未通过现场验收的公司,则会限期整改直至符合要求,现场验收的具体标准将另行下发。
《方案》显示,财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商业车险行业示范条款或自主开发商业车险创新型条款,同一财险公司可以同时使用示范条款和创新型条款。
业内专家表示称,按照车险费改方案,所有的改变几乎都直接体现在保费计算公式的变化上: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 费率调整系数。即商业车险费率将由基准纯风险保费、基准附加费用、费率调整系数三部分组成。
在费率厘定方面,《方案》中则提到:“各个财险公司将自主测算商业车险的基准附加费用率,原则上可根据本公司最近三年商业车险实际费用水平及行业平均费用水平以测算其费用率。”
而作为影响保费高低最关键的因素——费率调整系数,其中包括了4个细分系数: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NCD)、交通违法系数、渠道系数和自主定价系数。
其中,交通违法系数在短时间内难以全面使用,NCD则具有一定行业共性,故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会是反映财险公司个体车险业务差异最大的两个影响因子。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中表示,财险公司如选择使用商业车险示范条例的,则可在 15%的范围内,自主制定“核保系数”和“渠道系数”的费率调整方案;超出保监会规定自主调整范围的,则需单独向保监会报批。若财险公司车险费率精算报告中的预期综合赔付率、预期综合费用率、预期综合成本率等重要指标与实际经营结果发生重大偏离时,应及时对原定商业车险费率进行调整,并重新送保监会审核。
2015车辆保险费率表
私家车6座以下950元,6座以上为1100元。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新车第一年的车辆强制保险费用是全国统一的,从第二年开始,就会根据上年是否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是否有交通事故记录进行交强险费率浮动。
酒后驾车与交强险费率具体关系:酒后驾车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10%至15%之间,醉酒驾车一次上浮控制在20%至30%之间,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联合“双挂钩”的交强险计算公式为:车辆强制保险费用=基础保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1+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交强险费用计算例如:6座以下的私家车主一年内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但有过1次醉酒驾车,其第二年需要缴纳的车辆强制保险费用为:950×(1-10%)×(1+30%)=1228.5元。
目前已有北京、内蒙古、上海、福建、河南、湖北、安徽、广西、海南、四川、甘肃、青海等12个省(区、市)开始实行交强险计算“双挂钩”制度。
车险计算器提醒车主:由于交强险是以机动车作为收取对象,也就是说,处罚是认车不认人,与以往的酒驾处理方式有很大不同。因此,借车给别人的私家车主就要小心了,哪怕违规的是真正开车的人,埋单的也只能是车主本人。
交强险优惠费率表
例如第一年的交强险保费是1000元
那么第二年的交强险保费就是1000乘以0.9=900元
第三年的交强险保费就是1000乘以0.8=800元
第四年的交强险保费就是1000乘以0.7=700元
注:无出险记录无过户记录方可享受交强险优惠费率表标示的优惠费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