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导读:《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工作办法》已经2014年12月25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2015年1月4号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
举报处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健全举报处理工作制度机制,依法、公正、及时处理举报事项,并在官方网站公开受理举报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信箱等信息。
《办法》规定,中国保监会建立举报处理工作定期报告制度,派出机构应当分别于每年1月10日和7月10日前向中国保监会报告上一年度和上半年的举报处理情况。
关于举报的受理和答复,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在收到举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查决定是否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