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最近,家住沧州市天成郡府小区的几名业主反映,物业公司收取2015年度物业费时增收了一项公众责任险费。“据我了解,小区里的公众责任险主要是指物业管理责任险,按道理应该由物业公司投保,为什么让业主缴纳这项保险费呢?”业主张先生对此提出质疑。
小区公众责任险保费为何让业主承担?
元旦前夕,沧州市天成郡府的几名业主反映,物业公司贴出一张催缴2015年度物业费的通知。细心的业主发现,通知中除了往年要求缴纳的物业费、公共照明费以外,还新增了一项收费,名为“公众责任险费”,收费标准按照业主楼房的建筑面积收取,每平方米每年收取0.075元。
1日上午,笔者来到天成郡府小区,物业公司财务室内挤满了人,正在排队缴费。笔者询问物业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这项公众责任险的收费依据和承保范围,工作人员答复称,收取这项保险费是经有关部门许可的,沧州市物价局和住建局曾联合下发通知,向业主收取这项费用。对于这项保险的承保范围,该工作人员称不是十分清楚,得详细查看保险条款。
两部门曾下发通知对此作出规定
1月5日下午,笔者就此采访了沧州市住建局物业科,一位负责人称,沧州市物价局和住建局曾联合下发《沧州市关于修订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调整等级基准价的通知》(沧价经费字[2012]27号),对“住宅小区公众责任险”费用的收取作出了具体规定:本等级基准价标准成本中不含“物业公共部分、公共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如需投保,保险费用另行收取,按建筑面积分摊,并公示保险费发票。
业主遇意外伤害财产损失可获赔
1月6日,笔者走访了沧州市区几个财产保险公司了解住宅小区公众责任险的险种类型和承保范围。据悉,住宅小区里的公众责任险主要是指物业管理责任险,在小区内,因为物业管理不到位造成业主及非物业工作人员人身伤亡和财物损失,本来物业公司要承担的相应风险,投保此险种之后就可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住宅小区投保公众责任险后,物业公司在保险合同列明区域范围内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时,因过失导致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业主及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予以赔偿。
比如,一旦业主及非物业工作人员在小区内发生滑倒摔伤、被高层建筑脱落的墙皮砸伤等意外事故,都可以获得保险赔偿。如果住宅小区在投保公众责任险中附加有停车场责任保险,在保险合同列明的承保区域范围内,因整车被盗、空中物体坠落或建筑物倒塌、车辆停放被撞、他人恶意行为等原因,造成损失且无法找到肇事者,业主也可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