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12月18日,广弘控股发布公告称,子公司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拟与包括白云机场在内的另外8家公司筹建大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食品保险)。
根据公告,大华食品保险拟定注册资本5亿元,由各发起人股东以现金方式认缴,大华食品保险拟定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机场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8%,为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为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拟出资7500元,占注册资本15%;其余的股东还包括深圳兰光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广东食品拟出资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
根据广弘控股的公告,大华食品保险拟定经营范围为:中国境内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业务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其他财产保险业务,中国境内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再保险业务,国际再保险业务等。目前,大华食品保险仍在筹划阶段,还未取得相关许可。
据了解,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包括因店家疏忽过失而造成消费者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保险金额根据一般食物中毒抢救治疗费用及地域人身死亡伤残赔付标准测算,设置每人每次赔付、每次事故赔付与全年责任赔付三个门槛。
目前,我国并没有专营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保险公司,一般的财险公司都可经营有此类险种,且投保率非常低。据介绍,我国食品安全责任险都是企业以“自愿投保”的形式存在,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投保率不足1%,且多为食品出口企业。不过,随着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多发,近年来希望将食品安全责任险纳入强制险范围的呼声也日渐高涨,在2013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就提出要实施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虽然目前正式的法律文件还没有对外发布,但对于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呼声却越来越高了。而近日从保险业内获悉,以《食品安全法》修订为契机,近日中国保监会草拟了《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开始内部征求意见,希望在群众反映强烈的、高风险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首先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