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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天是11月30日,这么早不知道医院和超市营业了没,我冷静地想了很久最后还是决定离开,不用劝我了,希望到时候不会有太多的痛苦吧,我也很遗憾自己做了这种决定,可是我真的无法再继续下去了,另一个世界应该没有那么多的痛苦和无奈吧。”11月30日上午7点48分,一段疑似自杀的微博在网上疯传。微博发出不久便引来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几个小时点击率已经达到13万。自杀已经成为我国人群第五大死因,是15岁到34岁的青壮年人群的首位死因,那么自杀保险究竟能否理赔呢?
昨天,四川泸州市一名19岁的男青年因网恋分手,竟在微博上直播自杀,并配发了安眠药、炭火盆等图片。此行为引来数万网友围观和议论。昨天下午5点多,泸州市公安局通报称,警方经过查找,在纳溪区永宁西村一民房内发现了服药和一氧化碳中毒陷入昏迷的男子曾某某,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统计,中国每年约有25万人死于自杀,自杀未遂的人数约为200万。自杀已经成为我国人群第五大死因,是15岁到34岁的青壮年人群的首位死因。
大家普遍认为“自杀”行为,通常不属于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其实不然。按照保险公司有关规定,长期保险合同保障两年以上的,对于自杀这种情况,可以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