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信泰人寿解决偿付能力不足之路或再添变数。近日,有信泰人寿员工给保监会发出举报信,提出在信泰人寿28.8亿元增资议案中,涉嫌存在大股东操纵、借款出资、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等情况。
对于举报一事及举报信内容,信泰人寿表示,公司不了解情况,不掌握具体的信息。截至笔者发稿前,也未从浙江永利集团等被举报人处核实相关信息。
有保监会人士表示,保监会希望公司尽快解决偿付能力问题,对相关增资进行审核,具体的公司治理情况不便干涉。
议案遭举报
举报信对信泰人寿此次增资的出资方资质及资金来源提出质疑。
举报信称,浙江永利集团注册资本只有6亿元,且连续多年亏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反映2013年12月末该集团“总资产106亿元、净资产49亿元”是虚假的。浙江永利集团提供给税务部门的报表是:截至2013年12月末,账面总资产36.3亿元,负债32.1亿元,净资产4.2亿元,年销售额为5.78亿元,当年亏损3800万元,加上连续多年的亏损,累计亏损1.9亿元。28.8亿元增资款中有10亿元是由温州银行贷款给浙江永利集团。
不过,证券时报笔者查阅浙江永利集团官网,并无任何相关的财务信息披露。浙江省工商局网站信息则显示,浙江永利集团是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3年12月30日,注册资本6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周永利。
此外,举报信称,浙江华升注册资本5000万元,截至2013年末和2014年9月,账面净资产约有3200万元,多年未曾经营,销售收入为0元,银行存款8000多元,是一家“壳公司”。北京九盛本身就是浙江永利集团和巨化控股的代持股壳公司。
据浙江工商局信息显示,浙江华升注册资本5000万,股东为北京厚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王霞,法人代表为尹登成。
根据《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股东应当以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向保险公司投资,不得用银行贷款及其他形式的非自有资金向保险公司投资,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办法》也规定,持有保险公司股权15%以上,或者不足15%但直接或者间接控制该保险公司的主要股东,还应符合具有持续出资的能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等条件。
增资路漫漫
信泰人寿于2007年5月成立,注册资本为14.91亿元,目前已在全国开设18家分公司。经历了多次股东变更,目前有14家股东,其中巨化控股和浙江永利集团均分别持有19.38%的公司股份,并列第一大股东,连云港同华文化与北京九盛持股占比分别为12.28%和10%,其他10家股东的持股占比均在10%以下。
信泰人寿的股权矛盾由来已久,以总裁郑秋根为代表的连云港同华一方与大股东巨化、永利之间矛盾不断,部分中小股东则持中立态度。因为偿付能力不足,今年3月份收到保监会监管函后,信泰人寿爆出股东内讧、股权代持、违规投资、总裁被批捕等事件。
因为股权争夺,信泰人寿的增资之路可谓一波三折,前两个增资方案均被否决。11月初,信泰人寿28.8亿元增资通过股东会决议,已经到了账户上,只待保监会最后批准。该次增资扩股确定由浙江永利集团出资17.5亿元,浙江华升出资2.5亿元,北京九盛出资8.8亿元认购。
举报信认为,28.8亿元的增资议案存在大股东操纵行为。
举报信称,10月7日,信泰人寿大股东浙江永利集团和巨化控股抛出增资扩股议案,并引进保利龙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入股。但保利龙马因存在财务造假,被其它小股东识破,于10月29日的股东会上被排除出局。
举报信称,小股东连云港同华公司和连云港宾逸公司也提出了议案,引进江苏协鑫能源有限公司、四川天府门里投资有限公司等企业。但以浙江永利为代表的大股东为了让增资获得通过,于10月20日命令董办只将议案发给股东,其他议案不许发。为免于被保险保障基金接管,在10月29日的股东会上,信泰人寿的中小股东一致对浙江永利集团和巨化控股提出的议案投赞成票。最终,该次增资扩股由浙江永利集团出资17.5亿元,浙江华升出资2.5亿元,北京九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8.8亿元认购。
对此,信泰人寿表示,股东、董事会层面的事情,公司一般员工并不掌握,公司也希望能有个好的氛围,着手解决有关偿付能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