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与原保险的区别

沃保整理
2014-11-11 13:32:24
100
保险关系的主体不同。原保险关系的主体是保险人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体现的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再保险关系的主体是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体现的是保险人之间的经济关系。

    1、保险关系的主体不同。保险关系的主体是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体现的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再保险关系的主体是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体现的是保险人之间的经济关系。

    2、保险标的不同。原保险的保险标的包括财产、人身、责任、信用以及有关的利益;再保险的保险标的是原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责任,是一种具有责任保险性质的保险。

    3、保险赔付的性质不同。原包括补偿性合同和给付性合同两种。再保险合同均为补偿性合同。

再保险

    再保险是独立于原保险的保险

    再保险合同不是原保险合同的从属合同,而是独立的合同,它与原保险合同没有任何法律上的继承关系。

    再保险合同只对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再保险人只对原保险人负责,与原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没有任何法律关系。

展开阅读全文
1
免费获取优质保险方案,
同样保障,
每年最高省30%
全站导航
推荐 保险头条 保险问答 计划书 险种测评 金融 保险产品 关于沃保
买保险
保险问吧 业界要闻
卖保险
保险资讯
沃保专区
金融知识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