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四局新建合肥铁路枢纽南环线工程“2010.7.12”水损案
事故地点:合肥铁路枢纽南环线工程DK437+500~DK477+100沿线
受损原因:暴雨
主办公估师:李生修、胡礼强、赵峰
案情:2010年7月12日,安徽江淮之间大部分地区出现了强降水,省城合肥也出现了强度大、持续时间长的降雨,城区多处出现积水内涝,合肥市区降雨量达143毫米。暴雨导致合肥铁路枢纽南环线工程受损。当我司将第一现场查勘完毕后,被保险人组织人员统计报损金额,初步报损金额合计26100余万元,后经我司复勘后被保险人减少报损金额至813万余元。
公估处理过程:
被保险人各受损单位于2010年7月13日电话向保险人报案,随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共同委托我司公估此案。我司于7月14日派出由公估人员李生修、胡礼强、张启生和工程专家赵峰、张政斌组成的公估小组赶赴事故现场,在被保险人各项目部代表的陪同下开展现场查勘工作。
2010年7月14日至18日我司进行了第一轮查勘。经查勘本次事故涉及6家单位,包括一、二、三、四、六分部和包河制梁场。经我司现场实地查勘、丈量以及查阅施工记录、监理记录等工作,明确了事故造成的损失数量及损失程度。
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包括:部分路段工程路基、CFG桩基因水淹受损,边坡冲刷、塌方受损,临时工程便道、便桥冲刷受损;少数施工中的桩孔、桩基塌方、断桩,钢筋笼倒塌;未回填的桥基基坑围堰被淹、塌方;料场堆放的石灰被洪水水淹或雨水冲刷,部分全损、流失或钙镁含量下降;二分部取土场堤破进水,厂内施工机械水淹后受损;部分加工厂和生活区水淹,房屋、器具、材料等受损;一处位于施工路基中间的居民生活用水管道断裂后重建;包河制梁场和三分部工程改变了包河工业区的行水、排洪路径,导致附近的蔬菜种植基地和农田大量被淹;事故发生后,部分路段增设或改建了排水工程,这都给工程带来一些影响,造成工程经济损失及第三方财产损失。重点损失有:三个塌孔;两个断桩;消解后的石灰雨水冲刷及浸泡;基坑塌方;灰土路基损失;位于老南淝河边的二分部取土场及拌合站围堰破堤后水淹达7-10天,二十埠河临时钢便桥水损后拆除;包河梁场和三分部的第三者菜地、大棚损失等。7月19日至8月24日期间,我司多次对双方有异议的项目以及第一现场无法查勘的项目进行了复勘工作。所有查勘、复勘情况记录在《公估案件现场查勘记录表》(见附件7)中,且事故单位予以签字签章确认。
在损失项目及数量确定的基础上我司根据投保工程量清单价及市场价进行损失核定,并多次召开有关工程各方沟通会议,最终核定被保险人工程总损失金额483余万元,剔除非保险标的后保险标的损失金额为298余万元,最终与被保险人确认赔付金额为283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