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创新保险服务民生安全新机制

沃保整理
2014-10-31 10: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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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3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从构筑民生保障网、参与社会治理、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创新支农惠农方式等方面对保险业的发展做出全面战略部署。《意见》中提出,要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包括鼓励发展治安保险、社区综合保险等新兴业务。李沧区委区政府先行先试,自2013年开始,为加大民生安全保障力度,在全省首创性地推出辖区居民家庭财产险及政府综合公众责任险等民生保险项目,帮群众解难、为政府分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综合效果。

  导读:2014年8月13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从构筑民生保障网、参与社会治理、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创新支农惠农方式等方面对保险业的发展做出全面战略部署。《意见》中提出,要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包括鼓励发展治安保险、社区综合保险等新兴业务。李沧区委区政府先行先试,自2013年开始,为加大民生安全保障力度,在全省首创性地推出辖区居民家庭财产险及政府综合公众责任险等民生保险项目,帮群众解难、为政府分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综合效果。

  近年来,李沧区不断加大平安建设和民生安全保障方面的投入,区财政投入470余万元,为辖区居民购买“双保险”。

  近年来,李沧区不断加大平安建设和民生安全保障方面的投入,针对辖区居民的人身和生活安全,启动列入政府实事的“民生保险项目”,区财政投入470余万元,为辖区居民购买“双保险”。李沧区民生保险项目由区政府提出风险需求,保险公司提供单独定制的保险方案。区政府和保险公司签署统一保险合同,明确保障对象、金额和责任等权利义务关系,清晰责任分工,确保运行顺畅。辖区居民家财产保险,被保险人是李沧区境内所有的居住居民户(包括流动人口),共计20万户,保费总计200万元,保险财产是坐落于李沧区辖区内的家庭生活住房及室内相关财产,保障责任是火灾、爆炸和盗窃、抢劫。其中,火灾、爆炸责任每户保额2万元,总保额40亿元,盗窃、抢劫责任每户保额1000元,总保额2亿元。政府公众责任保险,保障对象为居住在李沧区的自然人,共计54.6万人,保费共计273万元。承保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同时扩展火灾、爆炸,低保家庭、五保户因交通逃逸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以及见义勇为救助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高达1000万元,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高达20万元,全年累计赔偿限额高达5000万元。

  经过近两年的实施,实现了居民家庭被盗、失火、爆炸等意外事件申请理赔率100%、保险受理赔付率100%的“双百”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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