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区率先试点为电梯上保险

沃保整理
201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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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区将率先尝试“为电梯购买保险”,即纳入“一二三工程”电梯专项维修的170部电梯在维修后,将为电梯购买保险,以赔偿电梯在运行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导读:昨日,记者从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区将率先尝试“为电梯购保险”,即纳入“一二三工程”电梯专项维修的170部电梯在维修后,将为电梯购买保险,以赔偿电梯在运行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随着“一二三工程”电梯专项维修项目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居民欢喜之余,开始对电梯维修后的管理问题表示担忧。一方面,物业主管部门正在加紧制定长效管理机制的相关规定,另一方面,质监部门也在为电梯寻找更强的保障途径。从今年开始,我市对市内四区的438部老旧住宅电梯进行专项维修,与老房子维修和弃管房维修并称为“一二三工程”。其中占比比较大的中山区,率先试点为电梯上保险。据介绍,几经谈判后,保费初步定为每年每部电梯150元左右,首年度保费由“一二三工程”电梯专项维修的维修施工单位支付。每部电梯年累计赔偿限额拟定为300万元。

  根据从今年开始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国家鼓励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目前国内部分省市已经开始建立并推行电梯责任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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