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院高风险科室必须买保险

沃保整理
2014-09-26 11: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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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成都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由市政府常务会通过,将于10月15日起施行。其中,医疗纠纷可通过“第三方调解”和医院买保险分担医疗纠纷风险,成为本次《办法》最大的亮点。

  导读:日前,《成都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由市政府常务会通过,将于10月15日起施行。其中,医疗纠纷可通过“第三方调解”和医院保险分担医疗纠纷风险,成为本次《办法》最大的亮点。

  据了解,成都2013年的医疗纠纷有1131起,医疗机构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有169起。成都市卫生局和市政府法制办相关人员均认为,医疗纠纷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医疗秩序。

  医生医院合买 不得转嫁给患者

  《办法》规定,成都市将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构建赔偿的风险分担机制,由卫生部门组织公立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鼓励和支持其他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成都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像外科、急诊科、妇产科、儿科等风险较高的科室,必须购买医疗责任保险,一旦发生意外,直接由保险公司来负责理赔,从而将医院从纠纷中解脱出来,让他们安心于救死扶伤。

  保险费用将实行医务人员个人缴纳与单位缴纳相结合的方式,由医疗机构按年度统一缴纳。医疗机构承担的部分,按规定计入医疗机构成本,任何医疗机构不得因参加医疗责任保险而提高医疗收费标准或变相增加患者负担,“也就是说,不能将保险费用通过治疗费用转嫁给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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