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就“3号文”对公司银保渠道业务发展的影响,记者从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了解到,其近日发布了《2014年中国寿险业银行保险市场调查》,调研结果显示,银保新规的实施对不同类型的寿险公司影响程度有很大区别。
毕马威的上述报告基于今年第二季度对23家寿险公司(包括中资及中外合资公司)进行的问卷调研,调研对象涵盖了规模保费前十位的保险公司、银邮系保险公司,以及2014年第一季度高现金价值产品销售规模较大的公司。
通过此次调研,毕马威得到的主要结论之一,即,银保新规对有银行股东背景的银邮系保险公司较为有利;同时,对传统大型保险公司和以价值为导向的外资公司受银保新规的影响比较有限。
在“3号文”对保险公司2014年银保业务保费规模的影响上,23家接受调研的寿险公司的情况为,银保保费同比下降50%及以上的有1家,下降50%以内的有6家,11家基本维持不变,另外5家险企的银保保费同比上涨,其中,3家险企的涨幅在50%以内,2家增长50%以上。
毕马威预计,2014年银保渠道规模保费基本维持2013年水平的保险公司,主要包括银邮系公司、传统大型公司和以价值为导向的外资公司。
具体到银邮系险企今年以来截至目前的保费增速情况,根据保监会公布的1-7月数据,交银康联、农银人寿、建信人寿、工银安盛的总保费(含原保费、保户投资新增、投连险新增交费)分别为23.8亿元、72.9亿元、134.1亿元、88.4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交银康联200.5%、农银人寿45.3%、建信人寿108%、工银安盛20.4%。
而据记者独家获得的同业数据显示,今年1-7月,交银康联、农银人寿、建信人寿、工银安盛等主要银邮系险企的银保渠道为其贡献了八成以上的保费,其中,交银康联的银保业务占比最高,达到93%,其余3家银保保费占比依次为90%、87%、80%。
“对银邮系的保险公司来说,他们可以利用其特殊的股东背景进一步提高银保渠道的市场份额;对传统大型保险公司来说,他们拥有雄厚的资本和品牌优势,在银保市场中占有更多的主导权;外资保险公司业务发展主要以价值为导向,重视银保期交业务和其他创造价值的渠道的发展,受银保新规的影响小。”报告认为,还有一些中小型保险公司,银保渠道保费规模基数较小,预期2014年银保渠道规模保费同比上升。
另外,“3号文”明确要求“每个网点每年不得与超过3家的保险公司合作”,同时延续了2010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中不允许保险人员驻点的规定,使得各家保险公司对银行资源的争夺更加激烈。
但新规对银邮系等险企合作网点的影响并不明显。调研结果显示,约57%的寿险公司表示2014年银行网点的数量基本维持2013年水平,这些公司主要包括银邮系保险公司和传统大型保险公司。
尽管各家公司对银行资源的争夺更为激烈,但银邮系保险公司和传统大型保险公司在内的约50%的寿险公司表示,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费率未明显增长,2014年银保代理业务手续费费率水平基本维持2013年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