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成立互联网保险小组 新监管办法将出台

沃保整理
2014-09-12 1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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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阳光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中心”成立仪式上透露:“保监会高度重视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创新,监管正在抓紧起草互联网保险监管办法,围绕放开经营区域限制、产品管理信息披露、落地服务信息安全等一系列重点问题明确互联网保险的监管政策。”

  导读:9月11日,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阳光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中心”成立仪式上透露:“保监会高度重视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创新,监管正在抓紧起草互联网保险监管办法,围绕放开经营区域限制、产品管理信息披露、落地服务信息安全等一系列重点问题明确互联网保险的监管政策。”

  这是“下架潮”事件后,监管层明确针对互联网保险发展及互联网保险风险发表态度。另据笔者独家获悉,一直备受关注的互联网保险监管办法目前正主要由财险部牵头起草,或替代之前的《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而此次“下架潮”中监管层明确的问题则是产品管理信息披露规则问题。

  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3年国内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从28家上升到60家,年均增长达46%;规模保费从32亿元增长到291亿元,三年间增幅总体达到810%,年均增长率达202%;投保客户数从816万人增长到5427万人,增幅达566%。

  陈文辉表示:“互联网保险通过大数据和电子商务的手段能真正的改变保险业的定价模式,极大程度的提高销售和理赔的效率,大大降低了包括销售成本、理赔成本、风控成本在内的服务成本,对保险业未来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在备受业界关注的监管态度方面,陈文辉这样表示:“我们到底把口子放到多大,放得大有可能颠覆一个行业,我们的态度是能够放的尽量都要放,互联网这个工具手段可以丰富我们的行业。否则今天不放,明天还要放,明天不放,后天还要放。后天不放,真要真正被颠覆了。”他亦多次提及积极、开放、包容等词语。

  在互联网保险如火如荼发展的同时,陈文辉强调:“在为互联网营造宽松发展环境的同时,也要坚持底线思维,高度关注风险。互联网保险是保险与互联网的深度整合,传统保险的风险依然存在,这些风险可能因为互联网的传播被放大和加速,影响保险市场的稳定。”

  他并未正面提及此次网销理财保险产品“下架潮”事件,在讲到去年“双十一”阿里巴巴[微博]实地考察时,他称:“去年‘双十一’退货运费险的销售数量是1.1亿张保单,非常惊人。当时也有人跟我提到理财产品卖了多少亿规模,理财产品跟基金产品是一个道理,如果收益率高买的人自然多,理财产品的销售量不足挂齿。”

  对于互联网保险监管,目前仍无细则落地。今年4月,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偿付能力充足率保持在150%以上的寿险公司才可以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不过,据了解,该意见曾经经过多轮讨论,涉及多方利益博弈。

  另据消息人士透露,上述征求意见稿很可能将被新的互联网保险监管办法代替。另据了解,近日保监会已成立了互联网保险监管领导小组,研究监管政策、鼓励创新发展等问题,陈文辉任组长,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刘峰任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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