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导读:昨日,北京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上调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在现在人均每人每年100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200元,并提高政府补助标准。
《通知》指出,自2015年起,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上调到人均每人每年120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86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元,个人缴费标准增加60元,学生儿童由每人每年1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60元、城镇老年人由每人每年3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60元、无业居民由每人每年6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660元,无业居民中的残疾人、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由每人每年3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60元。
据了解,2014年政府补助标准的上调幅度最大,每人每年提高320元,此次是第四次进行上调,增加了180元。经过此次调整,将会惠及本市170万参保人员,预计所需的2.3亿元政府补助增量资金将由市、区(县)财政分别负担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