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读博士十一日捐精四次,第五次捐精过程晕倒在地,抢救无效,猝死身亡。逝者已矣,死者家属包括外界都比较关心的是赔偿问题,家属索要400万赔偿金,一审判定该研究生与生殖中心均无过错,共同分担损失。那么猝死意外险可以赔吗?
事件回顾:
日前,武汉某高校一位研究生在一家生殖中心捐精时猝死,其家属将高校、生殖中心等相关单位告上法庭,索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400余万元。一审法院判定该研究生与生殖中心均无过错,共同分担损失。近日从武汉市中级法院获悉,该案二审维持原判。
据介绍,郑某生前是武汉某高校外科学、神经解剖学和法律在读博士。其间,隶属该高校的人类精子库正在试运行,在校园内大力倡导学生捐精。经该高校附属医院多次动员,郑某答应加入捐精队伍。2011年1月,该人类精子库对郑某体检,确认其各项身体指标合格,接纳为捐精者。此后,郑某在11天时间内先后4次捐精。2011年2月12日上午11时许,第5次进入生殖中心的取精室捐精,13时50分,工作人员见郑某仍未完成取精,进入取精室发现郑某倒在地上神志不清,立即呼叫120急救。当日下午,郑某经抢救无效,被宣布死亡。
沃保网小编提醒:捐精猝死属于疾病死亡。一些保险条款中保险利益包含疾病死亡和意外死亡,那如果是因疾病死亡是否就只能领取疾病死亡保险金,不能再领取意外死亡保险金?
沃保网专家表示:“一般人寿险中,保险公司会根据造成死亡的原因,将保险责任分为因意外死亡和非意外原因死亡两种,非意外死亡就相当于疾病死亡。以泰康人寿的一款“e爱家返还型定期寿险”为例,就设有这两种死亡情况,而其中因非意外事故死亡还有设置一年的观察期,如果在观察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的,保险公司退还所缴保费,合同终止。而在观察期后死亡的,保险公司就按合同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保险合同终止。意外事故死亡是没有观察期的,自保险生效之日起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死亡的,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保险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保险公司按合同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后合同就终止了,不能再领取意外死亡保险金了。
沃保网小编总结:有些公司的保险条款里面对于意外伤害有着明确的规定: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并以此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体蒙受伤害或身故。条款里面还明确地用黑体字标明了:猝死不属于意外伤害。所以大家买保险时,一定要看清保险免责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