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本质是投资不确定性
从保险业的发展演变历程来看,保险的本质是人类对未来不确定性的一种投资行为。
现代保险体系起源于海上保险,在保险产品的萌芽阶段,人类为了抵御不可预估的海上风险及损失,形成一种“众投”的保险约定,所有人都对风险承担责任。
保险业初期的逻辑是损失均摊,演变到后来的预购投资,整个产业发展的内在动因建立在锁定未来可能发生的种种意外之上。车险是商业保险种类中最常见的一种,其评估体系通常是基于已有数据进行,比如汽车型号、购置价格、出险情况等,这些数据导出的保险行为具有极大的滞后性。
任何产生不确定性的环节都存在衍生保险品的可能性,汽车自诞生之日起就被作为人类的代步工具使用,这一基本功能决定了车险存在的合理性及必要性。机动车辆保险的大规模发展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汽车的普及使高速公路成为拥挤的“事故发源地”,车险的意义在于将汽车网络各节点的风险责任进行切割,以此降低公路上的诸多“不确定性”。
当前互联网车险只是“半成品”
传统车险渠道是以保险公司为核心的流程体系,保险公司提供已经设计好的车险目录,车主根据自身需要进行选择。同时,车险办理过程几乎没有任何用户体验可言,从开始办理到流程结束,用户迷失在保险公司设置的流程“迷宫”里。传统时代,保险公司与车主沟通的渠道单一,站在用户角度,几乎都是点对点的被动“宣贯”。
互联网车险的意义在于将车险从物理场所拖到了网络空间,搭建了用户与保险产品之间的零距离通讯,这种通讯不再受传统时空限制,从办理流程角度来看,这极大地拓宽了用户的自主选择权。这种选择权的放大最直接的变化就是办理周期缩短、支付更加便捷。车险的网络化带来的直接后果是用户体验的网络化。
但从产品角度来看,互联网车险与传统车险并没有本质区别,唯一的差异就是将线下繁琐的评估体系及办理流程浓缩为一个“信息包裹”开放给用户,从原来企业推向用户变为用户找到产品。互联网车险的内核与传统产品如出一辙,仍是以硬件指标评估为主,这种滞后性评估体系与车险产品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这与互联网扁平化、即时化的信息流向背道而驰。未来,车险亟须即时化信息评估体系,而非预设性评估。互联网保险只完成了通讯方式的变革,其产品研发逻辑依然在传统轨道。
互联网车险的逻辑是平台“众创”
互联网的开放性能够将散布于网络角落里的碎片化资源快速聚集起来,在用户需求的推动下,各类资源拥有者将以“利益共同体”的方式结盟组合,在开放的平台上进行产品“众创”,这些企业更多地从竞争走向竞合。这个时代的产业制造逻辑被完全颠倒,任何产品不再从企业具有资源的范围出发,而是从用户需求出发,并受限于企业整合资源的能力。
从网络时代的产品制造逻辑来看互联网车险,严格意义上讲,它并不是真正的互联网产品,只是一款被“互联网化”了车险产品,其根本原因在于产品产生的逻辑仍是旧时代的逻辑,产品内核也是旧时代的内核。互联网车险需要以网络为工具,搭建起一个即时性、动态性、全域性的车险评估体系,在这种评估体系中,以硬件为中心的常规指标的预设将成为历史,更多的是围绕车、人、驾驶环境形成一个实时化的立体评估网络。
保险企业显然不具备单独完成搭建这个立体评估网络的能力,这更多地需要车企、车联网、保险企业、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各类主体共同打造推动关键资源置换的开放平台,以资源的合力效应重塑互联网车险的再造逻辑。这个平台将以汽车为载体,通过对车辆的实时监控形成车险产品的信息数据库,以此倒推互联网车险的形态。这种开放平台的再造逻辑必将给互联网车险带来颠覆性变革。